未來網(中央新聞網站)北京8月11日電 今年7月,“江蘇鹽城大豐麋鹿國家級保護區附近有飯店賣麋鹿肉”一說引起多方關注。 經查,今年5月,保護區附近一飯店經營者劉某為迎合消費者需求,謊稱有野生鹿肉售賣并以150元一盤的價格賣出,肉制品來自李某經營的鹿苑養殖場。 相關執法部門依法對劉某行政拘留5日,警告、沒收其違法所得150元并處以罰款8300元;對鹿苑養殖場及鹿苑食品經營部非法出售囯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制品的行為處以罰款168600元。
圖片來源大豐區委宣傳部
據中新網消息,今年5月,大豐國家級麋鹿保護區傳出麋鹿被撞死的消息,有動物志愿者稱,保護區附近有多家飯店長期接收非正常死亡的麋鹿肉并高價售出。
8月7日,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劉某售賣的疑似鹿肉實為牛肉,送檢的疑似鹿茸為梅花鹿鹿茸。 8月9日,相關執法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大豐區公安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對飯店經營者劉某行政拘留5日。 大豐區市場監管局沒收劉某違法所得150元并處罰款8300元。 大豐區農委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四十八條對涉事鹿苑養殖場非法出售囯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制品的行為處以罰款168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