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青山, 1916年出生, 曾任中共天津地委書記。 曾用名劉順山, 河北省安國市石佛南章村人。 出身貧苦家庭, 幼年在博野縣南白沙村當長工。 後曾與張子善一道貪污盜竊人民幣, 並進行倒賣國家材料的非法活動。 1951年三反運動中被揭露。 1952年2月10日在保定被依法執行槍決。
張子善1914年出生, 河北深縣(今深州市)人。 193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 1934年曾被國民黨政府逮捕。 建國後, 任天津地區專員。 1944年任獻縣縣委書記同縣長劉凝光浴血奮戰, 屢立戰功, 他的確曾經是党的幹部隊伍中的佼佼者, 曾經在不同的領導崗位上出生入死,
天津專員公署開始在楊柳青“石家大院”, 石家大院原是津門八大家之一的“石元士”1875年建的宅第, 占地7200平米, 號稱“華北第一宅”。 (圖為原中共天津地委書記劉青山在楊柳青鎮的石家大院)
楊柳青石家大院, 始建於1875年, 至今已有140年的歷史, 其建築結構獨特, 磚木石雕精美。 石家是當年天津八大家之一, 一度財勢顯赫, 聲名遐邇。
劉、張二犯在資產階級思想嚴重侵蝕下, 為達到個人揮霍, 假借經營機關生產之名, 利用職權, 狼狽為奸, 於1950年春至被捕前, 先後盜竊國家救濟糧、治河專款、幹部家屬救濟糧、地方糧、克扣民工糧、機場建築款及騙取國家銀行貸款等。
有人計算過, 按建國初期的幣制標準和市場物價指數, 劉青山、張子善貪污的款項可以購買小米5000萬公斤;可購買香油3000萬公斤;可購買豬肉2000余萬公斤;可購買土布1670萬米。 再按當時幹部供給制的標準, 這個數字還意味著:它所購買的布匹, 足可以裝備50萬人, 整整5個兵團。
1952年2月10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舉行公審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大會。 河北省人民法院臨時法庭奉最高人民法院命令, 判處劉青山、張子善二人死刑, 立即執行, 並沒收其本人的全部財產。
1952年劉青山被處決時, 老大劉鐵騎7歲、老二劉鐵甲4歲、老三劉鐵兵僅幾個月。
已經六十多歲的劉鐵騎退休後又到一家企業擔任副總經理。 妻子劉繼先退休後自己開了一家診所, 效益還不錯。 兒子、女兒都結婚了, 生活得很安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