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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患病女子提分手 对方馈赠的钱却不归还!被男友当街刺死

2015年年初, 年近5旬的遼寧清原男子杜某和當時45歲的女子艾樂通過手機網絡社交軟件相識, 兩人很快確立了戀愛關系。

艾樂離異, 杜某喪偶。 兩人是在QQ上認識的。 杜某用的網名是“永遠年輕”, 艾樂則起名“歲月如歌”。 兩人互相留了電話號碼, 互聊了20多天后就見了面, 并在清原縣大孤家鎮的一家旅店發生了不正當關系, 杜某給了艾樂1000元錢。

四天后, 杜某啟程去上海打工, 艾樂主動提出讓杜某住到家中去, 杜某在艾樂家住了3天, 兩人正式開始“談戀愛”, 臨走時杜某又給了艾樂1000元錢。 “當時我問她是不是單身, 她還把自己的離婚證拿給我看。

”杜某稱, 艾樂當時還給了他一張郵政儲蓄銀行卡卡號, 讓他回上海后每個月給她匯500到1000元錢。 “她還說家里有事需要錢時, 讓我另外給她匯錢。 ”

一心以為找到了真愛的杜某回到上海, 一邊打工一邊每個月給艾樂匯錢, 回清原時則和艾樂見面, 每次見面還會給她幾千元, 一直到2016年8月, 杜某已經累積給了艾樂10幾萬元。

2016年, 杜某身患疾病, 而且年紀大了無力繼續打工, 他決定返回清原老家和艾樂“踏踏實實過日子”。 但他萬萬沒有想到, 事情并不像他想象的一樣美好——在返回撫順的火車上他給艾樂打電話, 艾樂就表現的很冷淡。 回到老家后他幾次提出要和艾樂見面, 艾樂一直拒絕。 后來更干脆告訴杜某:我又找了一個新老公,

我們分手。

這讓杜某心生怨恨:他認為, 自己這些年一心一意對艾樂, 甚至在外打工的每月結余都給了艾樂, 如今患病“人財兩空”讓他有一種被欺騙和拋棄的感覺。

“2017年2月17日, 我和艾樂約在撫順市內見面, 吃完飯后到了一個旅店, 我提出她這么對我太沒良心了, 讓她把錢還給我, 哪怕還我一半也行, 畢竟這些年我給她匯的錢都有匯款記錄可以查。 ”杜某說。 而艾樂則在為徹底了斷這段感情而做準備, 她找到了自己的一名男朋友, 讓他出面嚇唬杜某, 此人又找了一名朋友。 2017年2月17日, 兩男子將杜某堵在了這家小旅店內, 雙方發生了沖突, 杜某報警。 那時他對艾樂動了殺機。


資料圖

2月17日之后, 杜某再給艾樂打電話,

發現號碼已經被拉黑了。 這時他決定殺死艾樂。 在動手前他做了最后一次嘗試——他找到艾樂的前夫, 希望他從中協調艾樂還錢, 但仍沒有任何結果。 2017年2月27日15時, 杜某接到艾樂前夫的電話, 得知艾樂可能回家了。 于是, 杜某從家中拿了一把水果刀又拿了一瓶農藥, 來到艾樂家門口。 看到艾樂家的燈光熄滅后, 杜某等在她家門口, 堵住了艾樂。 兩人一路上為分手和還錢的事情再次發生了爭執。 “她說既不給我退錢, 也不和我好, 讓我想怎么地就怎么地。 ”杜某掏出刀子, 連刺艾樂胸口數刀, 隨后逃離現場。

杜某準備的農藥是用來自殺的。 在清原一家小旅店內, 他和女兒見了面。 在他服毒輕生之前, 杜某被警方抓獲。 經鑒定,

艾樂因心臟破裂和腸破裂而當場死亡。


資料圖 文圖無關

2017年11月23日, 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杜某死刑, 緩期二年執行,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杜某不服上訴, 認為量刑過重。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2018年5月7日復核此案。 法院認為, 杜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 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持事先準備的作案工具連續捅刺被害人數刀致其當場死亡, 罪行極其嚴重, 依法應當判處死刑, 鑒于本案由情感糾紛引發, 杜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具有坦白情節, 對其依法判處死刑, 可不立即執行。

近日, 省高院終審裁定, 核準撫順市中院對杜某的死緩判決, 該判決目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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