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解決小微企業融資問題還是其他更復雜的金融需求, 世界上都沒有沒有完美的工具, 但是總能找到更切合實際的辦法。
——馨金融
2012年的夏天, 因為要做一組調查報道, 我和同事到了浙江的一個小城——諸暨。 那一陣子, 被民間金融危機籠罩的長三角地區, 銀行和企業都處在極度的不安當中。
當時要調查的事件, 來龍去脈并不難厘清:當地一家知名企業在某股份行的貸款到期了, 續貸沒成功, 企業陷入了危機。 緊接著, 其它幾家銀行的風控也拉響警報, 集體抽貸, 再順著又牽連了這家企業的上下游.....
當時, 所有的指責都集中在了那第一家沒有續貸的銀行身上, 但負責人也很委屈, 因為這筆貸款額度并不算大, 1000萬。 對于一家年銷售額幾個億的企業來說, 確實不至于“傷筋動骨”。
但現實情況是, 這些中小企業因為融資不易, 所以債務關系往往十分復雜, 通常同時在多家銀行都有貸款, 偶爾找民間借貸做個“過橋”也是常事兒, 還可能有很多聯保聯貸的情況。 如果再加上企業家個人的一些外債、人情債, 那就更復雜。
所以, 那幾年, 尤其在長三角、珠三角等中小企業集中的區域, 因為續貸不成(或者銀行抽貸)而陷入經營困境的案例層出不窮。 采訪過不少當地的銀行, 大家也無奈, 因為如果不先跑就跑不掉了。
昨天, 山東德州推行的“無還本續貸”上了央視新聞,
眾所周知, 這些年, 監管一直在推進各種政策希望引導金融機構下沉, 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 但這個世界級的難題并沒有得到有效的解決。 追根溯源, 這也是眼下風波不斷的P2P行業崛起的一個契機。
事實上, 早在2014年7月, 原銀監會就推出了“無還本續貸”, 聲浪不大的原因說到底還跟它的商業價值有關, 畢竟銀行首先要考慮的還是自己的財務報表和監管指標。
雖不需要夸大一個貸款產品的作用, 但至少還是可以鼓勵一下這種姿態。
今天分享一篇文章, 細說了“無還本續貸”前因后果, enjoy~
“無還本續貸”的來龍去脈
文 | 王劍
來源 | 王劍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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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無還本續貸”和扒雞不一樣, 它不是德州的特產。 這種做法, 其實是過去幾年銀行業和監管層一起處理各地的中小微企業信貸問題時, 探索出來的一種做法。 這做法稱不上完美, 但有其作用。
中小微企業貸款是世界性的難題。 而此前, 我國的銀行業也做出過不少努力和嘗試。 由于小微企業生命周期短, 據說平均生存壽命不超過3年, 因此, 銀行不太敢給他們發放中長期貸款(即期限在1年以上的貸款),
于是, 我們就看到了一個很畸形的信貸結構。 比如, 以中小微企業重鎮溫州為例, 其全部信貸中, 短期貸款的占比從2005年開始一路飛升, 2012年達到83%的峰值。
溫州中長期貸款、短期貸款比例
我們開辦一家企業, 所投入的資金, 不可能大部分在一年之內收回來的。 比如, 購置廠房、機器等, 都是固定資產投資, 回收期很長。 而現實是, 在過去的幾年中, 溫州老板們辦廠, 竟然大部分負債的期限是一年以內的。
顯然, 常識告訴我們, 這不科學。 這些短期貸款到期時, 資金還在固定資產里凍著呢, 拿什么還貸款?
于是, “過橋”貸款登上舞臺。 短期貸款到期時, 老板先借一筆民間借貸, 把貸款還掉。 然后, 等過幾日, 新的一筆短期貸款貸下來,
可是, 過橋畢竟是有風險的。 一旦遇到銀根緊縮, 銀行不再投放新的短期貸款出來(或者說是客戶經理愿意投放, 但總行沒額度了), 那么企業主就還不了民間借貸。 由于民間借貸利率很高, 只貸7天沒問題, 如果貸上更久, 那么沉重的利息負擔可以很快把企業放血放死。
具體案例, 可參考《人民的名義》里的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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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銀根緊縮的時候, 溫州的很多中小微企業就是這樣死的。 當然, 由于逼死企業的是民間借貸, 所以這次風波被稱為“高利貸危機”。 很顯然, 把它稱之為“高利貸危機”是一種非常典型的歸因錯誤, 只看到問題的表面,不深究實質。找這一問題的根源,要問的問題是,為什么銀行總是只放出短期貸款?
原因其實也很多。除了一開始講的,銀行怕中小微企業預期壽命短,不敢放中長期貸款之外,還有一些其他原因:
1、短期貸款容易審批,使用也靈活:短期貸款一般用于企業流動性周轉,而中長期貸款一般用于固定資產投資,總行審批時,前者相對容易。
企業使用資金時,流動性資金也方便些,而用于固定資產投資時,所需準備的材料更多,手續更繁瑣。中小微企業對資金到位的方便性要求較高。
而如今,中小微企業信貸產品非常豐富,已能緩解這一問題。
2、每年收回重貸一次,也是一種風控手段:企業經營惡化有個過程,如無意外,一般不會瞬間死亡,總會有個慢慢出問題的過程。貸款只發短期,一年之后都收回重貸一次,若了解到企業風險,可拒絕重發,降低銀行風險(但因此提高了企業的流動性錯配風險)。
但其實,不收回重貸,隨時跟蹤監控企業經營,也能起到風控效果,但這對銀行風險管理水平的要求較高,以前有些銀行沒這種實時監控的能力和手段,只能通過收回重貸的方法。現在技術手段多了,其實并不是只能靠收回重貸才能做好風控的。
3、不排除銀行的少數客戶經理,與老高勾結,賺取企業的過橋利息,客戶經理從中提成。
總之,種種原因導致銀行對中小微企業傾向投放短期貸款,導致短期貸款到期時,企業需要“過橋”,而這種過橋非常脆弱危險。溫州的案例證明,銀行無法續發貸款后,企業處境就十分危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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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溫州中小企業流動性危機后(其他地方也爆發了),各地政府便開始探索一些其他方法,來解決這一問題。
首先,想徹底解決企業“短貸長投”,一方面是可拉長貸款期限,鼓勵銀行投放期限更長的貸款。溫州危機之后,浙江監管部門有提這一要求,銀行也開發了一些期限更長的產品(同時配合以其他風控手段,比如對企業年審)。
同時,中小微企業預期壽命較短,這是不爭的事實,所以也很難強迫銀行全去投放中長期貸款,徹底解決期限錯配問題。因此,解決問題的主要方向,便是如何確保符合貸款標準的企業完成續貸。
曾經想過的辦法包括:
1、官辦過橋貸款。政府設立轉貸基金、過橋基金,給需要周轉的企業提供融資。
2、政府讓銀行簽定承諾書。收回上一筆短期貸款的時候,簽定承諾書,企業如無資質問題,一定時間內必須放貸(否則讓你這家銀行在我們地面上開不下去)。
3、部分有經營頭腦的銀行,也抓住商機,主動推出過橋貸業務。他們對于一些資質不錯卻遇到過橋問題的企業,主動給予放貸支持。這往往是一些本土化程度高、機制靈活的當地城商行、農商行。
這些方法都使企業在過橋過程中,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過橋風險。但更為徹底的解決方案,就是在短期貸款到期后,讓貸款銀行重新審查企業資質,如果質量確實無問題的,便允許“無還本續貸”,直接從根本上避免了企業找過橋資金的麻煩、成本和風險。
而我國銀行業原先的一系列監管規定,是禁止銀行借新還舊的,借新還舊是資產質量不佳的表現。就是老的貸款到期后,必須先償還,再經過審核,發放新貸款。為解決這一問題,監管部門經營長期研究,并結合各地經驗,推出了無還本續貸。
至于這樣做有沒有風險,其實最關鍵的,是取決于審核時是否嚴格到位。監管部門也規定,對于無還本續貸的企業,必須滿足一系列條件,經營生產各方面良好,確保續貸質量。
但市場還是擔心,銀行實操過程中,可能會有道德風險或操作風險,怕銀行拿這個隱藏不良。
對此,惟一的方法,只是能監管層嚴加檢查,盡可能加以杜絕。當然,本身就沒有完美的工具,只是權衡各方利弊,選擇一個相對有效的工具。
分享也是一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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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到問題的表面,不深究實質。找這一問題的根源,要問的問題是,為什么銀行總是只放出短期貸款?原因其實也很多。除了一開始講的,銀行怕中小微企業預期壽命短,不敢放中長期貸款之外,還有一些其他原因:
1、短期貸款容易審批,使用也靈活:短期貸款一般用于企業流動性周轉,而中長期貸款一般用于固定資產投資,總行審批時,前者相對容易。
企業使用資金時,流動性資金也方便些,而用于固定資產投資時,所需準備的材料更多,手續更繁瑣。中小微企業對資金到位的方便性要求較高。
而如今,中小微企業信貸產品非常豐富,已能緩解這一問題。
2、每年收回重貸一次,也是一種風控手段:企業經營惡化有個過程,如無意外,一般不會瞬間死亡,總會有個慢慢出問題的過程。貸款只發短期,一年之后都收回重貸一次,若了解到企業風險,可拒絕重發,降低銀行風險(但因此提高了企業的流動性錯配風險)。
但其實,不收回重貸,隨時跟蹤監控企業經營,也能起到風控效果,但這對銀行風險管理水平的要求較高,以前有些銀行沒這種實時監控的能力和手段,只能通過收回重貸的方法。現在技術手段多了,其實并不是只能靠收回重貸才能做好風控的。
3、不排除銀行的少數客戶經理,與老高勾結,賺取企業的過橋利息,客戶經理從中提成。
總之,種種原因導致銀行對中小微企業傾向投放短期貸款,導致短期貸款到期時,企業需要“過橋”,而這種過橋非常脆弱危險。溫州的案例證明,銀行無法續發貸款后,企業處境就十分危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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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溫州中小企業流動性危機后(其他地方也爆發了),各地政府便開始探索一些其他方法,來解決這一問題。
首先,想徹底解決企業“短貸長投”,一方面是可拉長貸款期限,鼓勵銀行投放期限更長的貸款。溫州危機之后,浙江監管部門有提這一要求,銀行也開發了一些期限更長的產品(同時配合以其他風控手段,比如對企業年審)。
同時,中小微企業預期壽命較短,這是不爭的事實,所以也很難強迫銀行全去投放中長期貸款,徹底解決期限錯配問題。因此,解決問題的主要方向,便是如何確保符合貸款標準的企業完成續貸。
曾經想過的辦法包括:
1、官辦過橋貸款。政府設立轉貸基金、過橋基金,給需要周轉的企業提供融資。
2、政府讓銀行簽定承諾書。收回上一筆短期貸款的時候,簽定承諾書,企業如無資質問題,一定時間內必須放貸(否則讓你這家銀行在我們地面上開不下去)。
3、部分有經營頭腦的銀行,也抓住商機,主動推出過橋貸業務。他們對于一些資質不錯卻遇到過橋問題的企業,主動給予放貸支持。這往往是一些本土化程度高、機制靈活的當地城商行、農商行。
這些方法都使企業在過橋過程中,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過橋風險。但更為徹底的解決方案,就是在短期貸款到期后,讓貸款銀行重新審查企業資質,如果質量確實無問題的,便允許“無還本續貸”,直接從根本上避免了企業找過橋資金的麻煩、成本和風險。
而我國銀行業原先的一系列監管規定,是禁止銀行借新還舊的,借新還舊是資產質量不佳的表現。就是老的貸款到期后,必須先償還,再經過審核,發放新貸款。為解決這一問題,監管部門經營長期研究,并結合各地經驗,推出了無還本續貸。
至于這樣做有沒有風險,其實最關鍵的,是取決于審核時是否嚴格到位。監管部門也規定,對于無還本續貸的企業,必須滿足一系列條件,經營生產各方面良好,確保續貸質量。
但市場還是擔心,銀行實操過程中,可能會有道德風險或操作風險,怕銀行拿這個隱藏不良。
對此,惟一的方法,只是能監管層嚴加檢查,盡可能加以杜絕。當然,本身就沒有完美的工具,只是權衡各方利弊,選擇一個相對有效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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