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伍道金)火焰噴射器這種武器, 誕生的時間比槍和炮都要早。 根據歷史記載, 在公元7世紀, 拜占庭和阿拉伯的海戰中, 就有使用, 那時候是將燃燒液體存放在木桶里, 然后將利用手搖泵將其噴向敵方戰艦。
現代的火焰噴射器發明于1900年, 主要使用壓縮氣體或者油料, 經過發射口的簡易點燃裝置后形成火焰。 后來德國人認為, 這種武器在步兵戰壕攻堅戰中會有很好的表現, 所以列裝了部隊。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 英軍躲在堅固的防御工事里, 德軍要攻克十分困難, 隨即使用了火焰噴射器, 結果英軍被大火嚇得丟了陣地。
第一次世界大戰后, 意大利發明了車載火焰噴射器, 后來逐漸演變成了噴火坦克。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 噴火器和噴火坦克得到廣泛使用, 各參戰國都有噴火坦克參與戰斗:英國有“鱷魚”噴火坦克、蘇聯有OT-34噴火坦克等。 這些坦克一般攜帶噴射燃料1000升左右, 可以噴射約40次, 大概噴射距離為50米。
在越南戰爭和對越自衛反擊戰中, 火焰噴射器使用頻率也很高, 在叢林中, 火焰噴射器是絕佳的片傷武器。 對越自衛反擊戰時, 噴火兵分屬我軍防化部隊。 一般營級以上的進攻戰斗都會配備一個噴火班, 由6名戰士裝備3具火焰噴射器構成。
現在, 傳統的火焰噴射器已經基本淘汰, 一來是因為攜帶燃料實在太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