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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槍在步兵戰術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輕重機槍的應用在之前的步兵應用中占有核心地位。 在戰場上, 機槍能夠壓制敵方步兵和各種火力, 為我方軍隊的進攻或機動創造條件, 而機槍之所以能形成壓制就是在于其密集而又持續的火力。
機槍的火力要具體分不同槍種來看:目前最有名的的minigun加特林住轉管機槍射速高達每分鐘三千發, 一千發子彈二十秒左右就能全部射完;二戰中被稱為“希特勒的電鋸”的MG42通用機槍射速為每分鐘一千二百發, 不到一分鐘也能射完一千發子彈。 而目前我國裝備的輕型95班用機槍理論上需要用2分鐘才能射完一千發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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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些只是理論射速, 實戰中如何保證機槍的火力持續呢?致使理論射速無法完全發揮的一個因素是換彈時間, 這個因素可以通過彈鏈, 軟性彈帶或者提高機槍手水平來減少;另一個因素在于機槍在高速發射中產生的大量熱量。 子彈摩擦槍管造成的熱量在持續設計后會把槍管燒得通紅, 如果繼續射擊很容易造成槍管變形損壞, 所以必須停下散熱, 這就造成了火力持續性下降。 在一戰期間, 人們用水給機槍降溫, 通過水冷的重機槍能持續射擊數個小時, 但是水冷機槍一方面過于沉重不方便移動, 另一方面對水的需求很大, 所以很快退出了歷史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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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要保證火力持續, 一方面要保證彈藥供給不中斷, 一方面要保證槍身持續冷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