滾釘板
在古裝劇中我們常常能夠看到許多有冤屈的人因為地方官員不作為或者包庇, 所以無奈之下只能越級請求上級官員受理, 但是卻有一個條件, 那就是先“滾釘板”, 也就是從鑲滿釘子的板子上面滾動過去, 因為只有一般有冤屈的人才會有這種勇氣讓自己遍體鱗傷, 官府才可受理, 但是滾過去的人一般都半死不活了, 即使是平反了, 人也不一定活著。 那么這種越級告狀需要滾釘板的規矩, 在古代真的存在嗎?
冤案
其實通過清朝末年著名的冤案“楊乃武與小白菜”我們就可以看出。 當時的小白菜是一個很漂亮的女性,
屈打成招
但實際上, 她的丈夫并不是死于砒霜中毒, 而是仵作疏忽, 用銀針驗尸時忘記清洗了, 殘留著上次驗的毒, 所以驗出來的是黑色的。 在不久之后, 楊乃武也屈打成招, 隨便就說了一個砒霜店的老板名字, 說是老板賣給他的, 后來抓來了老板, 老板又被屈打成招, 形成了一場曠世冤案, 最后還是楊乃武的姐姐通過滾釘板告御狀后才被受理, 在慈禧太后的親自過問下才得以平反的, 慈禧太后也算做了一件大好事。
結語
其實本是一件小案, 之前是有官員和楊乃武過不去, 于是官官相護, 便造就了這場冤案。 但是可以看出能夠有勇氣滾釘板的人是多么的讓人佩服, 古代的這些酷刑, 造成很多人屈打成招, 生存一樁又一樁的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