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東西, 欠款那是要當面點清的, 否則事后就不好說了。 這不, 太原一小伙就在花五元買了價值四元的冰糕, 溜了一圈后, 其手持一元找到老板, 稱其少找錢了, 最終鬧到了派出所。 8月6日, 記者便從太原公安橋東派出所了解到這樣一起事件。 在此, 民警以案警醒, 買賣東西, 還是要當面結算好, 從而避免因其他原因引發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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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橋東派出所民警介紹, 前兩天, 他們接到轄區一小伙報警稱, 超市老板訛他的錢, 請求民警幫助。 到了該超市后, 報警小伙一臉委屈, 說老板少找了他十多元。
對此, 老板不樂意了,
誰料, 該小伙吃完冰糕又回來了, 說自己給的是20元, 少找了10多元, 雙方爭執不下, 小伙便報了警。 由于收銀臺沒有監控, 了解情況后, 民警也無法判斷小伙子給的到底是5元還是20元。
經過民警不斷調解, 小伙子表示, 他就是氣得不行, 不差這10多元錢, 最終表示不再追究, 并自行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