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5日下午, 在大連長興島某公司打工的黑龍江伊春男子高某向公司提出了辭職。
當天晚上, 高某和幾個公司同事一起喝“散伙酒”。 高某喝了半斤多白酒, 晚上9點多回到家。
見高某喝的醉醺醺回家, 高某的妻子艾樂(化名)有點不高興。 接著高某告訴她自己辭職了更激怒了艾樂, 兩人爭吵起來。
高某說, 爭吵起來, 自己又想起當年艾樂出軌的舊事, 兩人越吵越厲害。 當晚11點多, 高某動手打了艾樂, 并用手掐住妻子的脖子。 “她倒在地上, 我打她幾下她也不出聲, 拽她起來也不起來, 我就把她放在床上, 看她呼呼的喘我就去睡覺了。
資料圖 文圖無關
9月27日, 高某投案自首并被押解回大連。 今年6月, 高某出庭受審。 高某和艾樂的女兒表示對父親予以諒解。
大連市中院審理認為, 高某因瑣事毆打他人身體、手掐他人頸部, 具有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故意, 且致一人死亡, 其行為嚴重侵犯了公民的健康權, 破壞了社會治安秩序, 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