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們的生活終于可以過上了小康水平了, 一個家庭有一輛小車不再是稀奇的事了。 但是這就意味著我們必須早起來躲過上班高峰期, 因為汽車的普及化讓交通無法再容納過多的汽車了, 還有躲之不及的交通事故讓我們也是很難猜測的。 除了非故意的車禍外, 還有一種就是專門敲詐汽車車主的車禍, 相信大家也猜得出來了吧, 那就是碰瓷黨!那么有時候被氣上頭了, 一怒之下把碰瓷黨撞死了, 該負什么責任呢?交通叔叔給了這樣一個回答。
那么有想過中國碰瓷第一人是誰嗎?說了怕你不信,
其實中國交通工具一直以來都有個永恒不定的規律, 大車干不過小車, 小車干不過摩托車, 摩托車干不過自行車, 基本就是誰體型大誰責任就大,
雖然理解車主很生氣, 但是所謂的除暴安良可不是容忍你可以隨便撞人。 交警表示:車主不應該這么去想的, 一旦撞傷了人, 不管是誰撞的都必須負責, 一旦是故意撞死碰瓷黨的, 而當時車主是情緒失控導致對方死亡的話, 將會受到至少3年以上的判刑, 情況嚴重就會判至少7年以上。 也就是說你一旦故意撞死碰瓷黨就會判3年以上。 假如是非故意的, 就視情況而定。
畢竟在交通事故上,
網友:車是我的心肝寶貝, 被打了還要賠別人錢!我們也是需要別人賠我們的。
也有網友說:國家就是這樣欺強怕弱的嗎?碰瓷就是不對的事情, 卻讓它逍遙法外, 還給它們屢次吃到甜頭!
小編覺得碰瓷黨必須嚴懲!在此之前, 政府需要給廣大車主們建立一個保護法規, 起碼保障車主們財產不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