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在哪一個國家, 都是需要法律的, 因為人的欲望是永無止境的。 不僅僅是現代的社會是一個講究法制的社會, 其實早在公元前18世紀的時候, 就已經出現了世界上最早的法律, 它就是《漢謨拉比法典》。
在現代社會法律的約束下, 對于不同犯罪行為的量刑也是不一樣的。 由于每一個國家的制度體制是不一樣的, 罪域最高刑罰的判罰也會說不一樣的。 就比如說我們國家就是一個執行死刑的國家。
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 死刑的執行方式也由原來的打腦袋變成了如今的打心臟, 這也算的上是一種進步吧。
這兩個城市就是香港和澳門。 我們都知道香港是在1997年的時候從英國手中收回來的, 而澳門是1999年從葡萄牙手中收回的,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這兩個城市都帶有西方的種種特征。
在1965年英國廢除了死刑之后, 香港在1993年也廢除了死刑, 將最高判罰改成了終身監禁。 澳門也是差不多的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