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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连发六份处罚告知书 拟对长生生物高俊芳等人公开谴责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3日訊 今日晚間, 深交所對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下發六份《紀律處分事先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的送達公告。 公告稱, 經查明, 高俊芳、張晶、蔣強華、張友奎、趙志偉、劉景曄在作為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期間, 存在違反《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等規定的行為, 深圳證券交易所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第17.3條的規定, 擬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深交所稱, 因長生生物無法與高俊芳等6人取得聯系,

深交所以公告形式送達有關《告知書》。 依照深交所規定, 上述6人享有陳述和申辯等權利。 如未在公告發布后的十個交易日內到深交所領取《告知書》, 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等權利, 深交所將按照相關規定作出正式處分決定。

上述6人中, 高俊芳、張友奎二人均為長生生物實際控制人, 趙志偉為長生生物董事會秘書, 張晶為公司董事。 根據長生生物公告, 上述6人均已被公安機關批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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