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戰爭意味著殺戮, 但是在多數時候, 士兵在投降成為俘虜之后, 最基本的生命權還是會被保證的, 只是生存環境并不不會被保證, 當然, 有時候也需要看運氣, 因為畢竟是戰俘, 生殺大權在別人的手里掌握著, 遇到好一點的軍隊, 可能還不大開殺戒, 如果遇到像二戰時期日本那樣的軍隊, 那么各位士兵就要自求多福了, 所以各國士兵在戰場一般都是積極作戰, 因為沒有人想成為戰俘。
而且各國為了保護自己的士兵, 當時還聯合簽署了《日內瓦公約》, 就是希望在未來作戰的時候, 如果自己國家的軍隊作戰不力,
還有一種現象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 那就是對于這項公約執行比較好的國家其實是西方國家, 或許這也是西方國家士兵在認為作戰已經沒有意義的時候會選擇投降的原因吧;但是東方國家往往在戰爭的時候都希望在肉體上和精神上將對方永遠消滅, 這一點在二戰時期日軍的身上體現的比較明顯,
不過并不是所有拿著槍的戰士都會享受這種待遇, 其中被全世界定性為恐怖組織的部隊和雇傭兵部隊是享受不到這種待遇, 他們往往會被悉數消滅, 即便投降, 其所受到的待遇也會差很多, 而更多的情況下是會被執行槍決。 比如恐怖組織, 由于其軍事實力相對較弱, 所以更多的時候會以平民為目標, 通過殘害平民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主張和憤怒, 這種反人類的行徑, 使得他們不會有好的結局。
至于雇傭兵, 簡單點就是拿錢干事的人, 他們心中一般沒有什么正義與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