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的歷史由來已久, 早在原始社會, 人們就已經學會在身上畫畫從而達到裝扮自己震懾敵人的作用。 古代中國也會在一些犯人臉上刺字作為標記并達到羞辱犯人的目的。 不過刺青并不是犯人的專屬, 在宋朝滅亡以前, 刺青還是很流行的, 宋朝甚至還有一個紋身CLUB。
到了現代社會, 紋身更是風靡, 街邊有很多紋身的店鋪。 除了普通人甚至某些名人政要都有自己的紋身。 像我們都知道的貝克漢姆還有約翰尼德普。
其實紋身雖然看上去很彰顯人的個性、很吸引人的眼球, 但是紋身也是有自己不好的一面的,
不過我國紋身的人還是相對較少的, 甚至還是會對有紋身的人產生偏見。 不過紋身也不是人人都可以紋的, 有時候因為工作性質的原因, 是不可以有紋身的。 比如在我國, 比如如果你是教師醫生公務員等等。 一經發現甚至會面臨被開除的結果。
在中國, 軍人也是不可以有紋身的, 因為中國的征兵要求還是很嚴格的, 除了身高視力上的高標準, 身上也是不能有紋身的。 不過相比較而言, 美國對這方面就沒有那么高的要求了, 這是因為美軍征兵頻繁, 而美國不像中國有那么多的人口, 所以自然也就沒法要求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