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法律是嚴肅的, 尤其在對待一些犯人的處決上, 有時候一個字的區別, 就會對結果產生很大的影響, 所以, 今天我們提到的兩個詞“終身監禁”和“無期徒刑”有區別嗎?這個顯然是有區別的, 如果一樣的話, 國家也不會對同一件事取兩個名字了, 那么兩者到底有何區別呢?
首先我們來說一下“終身監禁”, 其實終身監禁在我國實行的并不長, 而且很多人都把無期徒刑錯誤的理解成了終身監禁, 因為終身監禁主要是針對一些貪污受賄比較嚴重的罪犯, 一旦被判終身監禁, 也就意味著永遠不可以減刑,
這個聽上去確實有點可怕, 但這也是在觸犯了很大的罪行的時候才會被使用, 并且終身監禁也算是死刑的一種, 只是表現形式更加的委婉, 然而“無期徒刑”就不一樣了, 雖然字面上行是無期, 實際則是可以轉為有期的, 很多被判無期徒刑的罪犯, 最后都會轉為有期徒刑, 只要在獄中表現良好即可!
這也是國家為了促進犯罪人員的積極改造, 也是希望再給他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這同時也是社會進步, 法律制度更加人性化的表現, 而無期徒刑很多時候可以理解為, 一個人犯下了很大的罪過, 但是還沒有達到可以直接判死刑的程度,
并且一旦被判了無期徒刑, 在監獄里服刑期間, 必須要接受勞動改造, 這也算是讓他們充分的和社會接觸, 并且在幾十年, 或者十幾年刑滿釋放的時候, 能夠有融入社會的技能, 在改造的過程中, 如果表現良好的, 第二年就可以由無期徒刑轉為有期徒刑, 這個時間還是比較快的!
轉為有期之后, 根據表現, 也會給予不同年限的減刑, 但是最低不得低于13年, 也就是說背叛無期徒刑的罪犯, 表現良好, 減刑最低可以減到13年, 而終身監禁就是一輩子都要在監獄里度過, 說到這里, 大家對這兩個詞應該算是徹底理解了吧, 區別確實還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