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決在中國是依然存在的, 但一些歐美國家已經把槍決改成了剝奪人身權利的無期徒刑, 還有一些國家會判犯人安樂死, 畢竟這樣的方式還是比較人性化的。
中國對那些毒販、殺人犯、販賣兒童等這些人都是直接判死刑, 要知道為了將犯人一次性打死, 所以會選擇對準他們的頭部和心臟進行擊斃, 而那個時候內心最強大的應該就是執行者。
要知道, 執行槍決的時候, 執行者和死刑犯之間的距離是非常近的, 所以從發射子彈到人的死去, 整個過程執行者是最清楚的。 所以說, 這些執行者必須要有非常強悍的心理承受能力。
再者這些執行者基本上都是警察, 他們的內心肯定是復雜的, 甚至有些人還會出現一些不同的反應, 比如嘔吐、頭暈、昏厥等現象。 其實不得不說的是這樣的方式確實是有點太不人性。
但想想那些被這些死刑犯害死的人, 就不會覺得他們可憐了, 有的時候恨不得將他們碎尸萬段, 槍斃一百次都不能減輕他們犯下來的罪, 所以作為一名執行者必須要有一顆強大的內心, 更加不能被外界所影響, 因此他們在執行的時候不會想亂七八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