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在戰爭中士兵們的安全, 其實都是會有一定的保障的, 例如當時的日內瓦公約中, 就曾經就有對戰爭中俘虜, 以及各個兵種的保護條約, 例如不能射擊跳傘的飛行員, 以及戰場上不能射擊對方的醫護人員等等非作戰兵種
其實在戰爭過程中, 對于放下武器的非作戰人員, 都是不能進行傷害的, 可是戰場上有這樣的一個兵種, 一旦抓住必須處死, 就連日內瓦公約也無法保護他們的安全, 這就是所謂的雇傭兵
雇傭兵并不是一個正規的兵種, 他們大多是一些退伍的特種兵或者其他兵種,
戰場上, 如果一方所聘請的雇傭兵被警方抓住, 那么敵方會立刻將這些雇傭兵處死, 并不會將這些雇傭兵放回去, 或者拿來和對方做交易, 因為這些雇傭兵并不知曉對方的一些軍事機密, 留下來也是沒用的
而在日內瓦公約中, 對于雇傭兵也有一定的規定, 例如雇傭兵不享受戰場上俘虜的待遇, 因此如何處置任由敵軍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