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在部隊中服役, 雖說碰槍的機會非常少, 但也能真正的體驗到開槍的感覺。 軍人們退役時, 最想帶走的就是子彈, 但是部隊連子彈殼都不允許軍人帶走, 那么這究竟是為什么呢?
首先, 軍人在練習射擊的時候, 使用的子彈數量都是有限的, 射擊完畢以后還要將空彈殼撿起來帶走, 因為這些都是需要交付給部隊的, 經過審核以后才能離開, 所以士兵根本沒有機會將空彈殼帶出訓練場。
其次, 子彈在我國屬于是違禁品, 一旦被發現私自藏有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畢竟我國對軍火方面的管制非常嚴格。
最后, 空彈殼并不是沒有殺傷性, 如果落到違法分子手中, 他們就會再次利用。 因為我國在抗戰時期的時候, 士兵們在沒有子彈使用的情況下, 都會將戰場上遺留下來的空彈殼帶回去填充彈藥以后繼續使用。
絕大部分的退伍士兵都想將空彈殼帶回去做紀念, 畢竟普通人也許一輩子都不會看見真正的子彈。 軍人退伍的時候不光只有子彈殼不能帶走, 還有很多自己的隨身物品也不能帶出部隊, 比如每天寫的日記, 這又是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