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 英國、美國、前蘇聯等59個國家簽署了一份改變世界的協議——《不擴散核武器條約》, 1992年, 中國加入, 截止到現在,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締約國共有187個。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要求的內容很簡單, 有核國家不能像無核國家轉讓技術, 無核國家不能私下研制核武器。 各國之所以對核武器擴散如此重視, 是因為核武器的威力實在恐怖。 1945年投放在日本廣島和長崎的兩顆原子彈將這兩座城市直接夷為平地, 幾十萬人死于此次爆炸, 核輻射的影響到現在都沒有消除。 要知道, 這兩枚原子彈才只有2萬噸當量左右, 前蘇聯在冷戰時期研制的沙皇炸彈當量在5000萬噸,
既然核武器這么厲害, 有核國家是不是可以為所欲為, 不用發展常規武器了呢?當然不是, 世界上任何國家都不會放棄對常規武器的研究, 畢竟核武器更多的是種威懾, 常規武器和核武器互不矛盾, 不能替代彼此一方。
咱們可以打個比方, 拿現在的伊朗和美國舉例, 首先我們可以確定美國是有何國家, 伊朗則是未知數。 從美國的角度來講, 只要對方不使用核武器, 美國是斷然不會首先使用核武器的, 原因很簡單, 憑美國的軍力, 完全沒有必要, 同時還需要擔心招致對手的瘋狂復仇, 避免同歸于盡。 伊朗也是一樣, 就算有核武器, 也不會貿然使用,
核武器的毀滅性是眾所周知的 , 在局部戰爭和國家戰爭中, 常規戰力仍然是主力 , 常規軍備仍然要發展。 核武器主要是起威懾作用實用價值并不高, 決定戰爭勝負的還將是常規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