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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发生追尾事故,交警让车主赶紧撤离!没想到车主竟然说:没拍照呢

我們都知道在高速上發生了車禍, 要盡快撤離危險地帶, 如果車子還能移動, 應把車子移到應急車道上。

近日在杭州繞城高速就發生了一起這樣的交通事故。 一輛比亞迪在高速上追尾了一輛紅色轎車, 隨后, 兩車司機在高速的超車道上爭吵。 兩人爭論了10來分鐘, 沒有放置任何安全警示, 也沒報警。 這時可怕的一幕出現了, 后方的一輛半掛車開過來, 剎車不及, 撞上了比亞迪。 半掛車司機報了警。 交警讓車主離開危險地帶, 沒想到比亞迪車主竟然說:不行不行, 要等你們來了再撤, 要不然責任分不清楚。

交警說:我們在監控里看到了事故現場, 快點撤離, 你們這樣在高速上太危險了。

比亞迪車主:不行, 照片都還沒拍呢!幾分鐘后, 后方又有兩輛轎車撞上半掛車。 所幸無人員傷亡, 最終交警對各方做出事故責任認定, 而比亞迪車主因不服從指揮及時撤離, 被罰200元。

如果在高速發生了交通事故應做到以下幾點:

1.在事故車前150米前后放置三角警示牌以示提醒。

2.發生嚴重故障時, 車輛在應急車道上要打開雙閃燈, 車上的人員到隔離帶外面進行等候, 不得在高速上等候。

在高速上發生擦碰事故后, 車主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 可自行拍照取證, 車主可以在車輛的前、后兩個方向各拍一張, 并注意將車兩邊的交通標線拍下來,

并拍下車輛碰撞的接觸位置。

但交警表示, 如果無法確保安全, 還是要先將車輛撤離高速主線, 保證安全。 特別是在接到交警電話之后, 必須依照交警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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