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年汽車市場非常的火爆, 買車的人是越來越多了。 尤其是在車展期間, 很多人都是去看看有沒有自己中意的車, 如果有的話, 可能立馬就會定下來了。 那么我們在開車的過程中, 肯定會發生車禍, 一旦遇到車禍的話, 我們就要待在事發現場處理案件。 愛車停路邊無辜被撞, 先報警還是先報保險, 順序搞錯自己哭去吧!
那么你們知道我們的汽車停路邊被撞的時候, 究竟是先打電話報警, 還是先打電話給保險公司呢?可能很多司機都不清楚這兩件事情的先后順序, 那么小編今天就來告訴大家,
小編問了一位業內人士, 他表示出現類似的情況一定要先通知保險公司, 請求出險定損, 如果發現周圍有監控設備, 然后再報警調取監控錄像處理不遲。 如果肇事司機逃逸了, 那么車主就應該在最短的時間內找保險公司處理。 因為保險公司規定, 在事故發生48小時內, 如果沒有接到報險的請求, 保險公司將視為車主自動放棄相關權益。
但是很多車主就會說, 要是沒有監控表明或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這種情況一般都是判定車主負主要責任, 而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 哪怕是保險公司愿意給你賠償, 都不會賠償非常多的金額。
不過小編要在這里告訴大家, 有總比沒有好吧。 要是在發生交通事故的周圍沒有監控探頭的話, 哪怕是交警都無法在48小時之內, 找到罪魁禍首, 而這個時候如果你不找保險公司的話, 可能你的權益就無法能夠保障了。
所以一旦超過了48個小時, 交警沒有找到肇事車輛, 而這個時候你也沒有找保險公司來定損, 那么這個損失就得你一個人自己來承擔了, 聽起來就讓人感覺非常難受。 所以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我們一定要在48小時之內找保險公司賠償。
咱們買了保險就是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 要是連自己的權益都無法維護的話, 我們為什么還要買保險呢?所以小編當你被撞之后, 如果你發現肇事車輛已經逃逸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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