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湯蘭蘭案件被翻出, 被告者希望翻案, 稱自己并不知道為何入獄, 自己并未犯過庭審中所說的罪。 而中央臺記者也找到了被害人湯蘭蘭的聯系方式, 對當時一些疑點進行了采訪。
案件經過大概是這樣的。 2008年時, 一位名為湯蘭蘭的14歲女孩給黑龍江省五大連池市龍鎮警方寫了一封舉報信, 信中稱自己從6歲開始就被父親、鄰居及親人強奸, 母親從中協助。 市公安局迅速立案并抓捕嫌疑人16名。 后此案移送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后經法院判決, 其中11人涉強奸罪, 2人涉嫌賣淫罪, 定罪判刑后, 這些人便入獄服刑。
案件在2012年時就已判定結束。 但年前, 湯蘭蘭的大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訴, 稱當年判決錯誤。 于是記者去采訪了湯蘭蘭的父母及被判刑的其他幾人。 她母親稱是湯蘭蘭當時上初中不回家, 只是某天打電話說自己懷孕了, 孩子是父親的。 當記者問她的父親, 當時有沒想過帶女兒去醫院檢查是否懷孕?她父親說確實沒想過這個。
上初中的湯蘭蘭在外面租了房子, 她認房東為干爸干媽, 記者也采訪了他們。 據他們說, 湯蘭蘭打完電話, 她媽找過來說要接孩子回家, 孩子不肯就對她拳打腳踢, 孩子就趴在門口那兒, 他們怎么都沒拉開就要報警。 聽到報警, 湯蘭蘭母親就直接走了。
記者聯系到了當初舉報的湯蘭蘭。
傷害湯蘭蘭的人除了她的父親, 母親也強迫她賣淫, 姨夫、兩個姑父、4個鄰居、小學班主任和村主任都傷害過她。 對湯蘭蘭的一個姑姑年前提起的申訴, 高級人民法院警告過審查后認為原審定罪準確, 量刑適當, 維持原判。 看到采訪視頻, 你會發現那些說謊稱自己無罪的人說出的話都沒有底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