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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毅品文團隊(阿波), 無授權禁轉!
南唐后主李煜是個病態皇帝, 不喜治國安邦, 卻愛詩詞文章, 歌舞宴樂。 不寫詩不填詞的時候, 他一般情況下都在觀舞;在李煜的眾多舞女中, 有一個叫窅娘(yǎo niáng)的舞女是他的最愛。
窅娘身材窈窕, 一雙小腳跳起舞來搖曳生姿。 李煜仔細觀察, 發現窅娘的舞跳得好, 最主要原因, 就是因為她的腳小;他進一步想, 能不能讓她的腳再小一點兒?于是, 李煜為窅娘做了一朵金蓮花, 真金做成, 高數尺, 蓮花的每一片花瓣都恰恰可以容得下窅娘的一只腳。 他叫窅娘以后就在花瓣上跳舞,
窅娘為此練習了一個月。 她用布帛將腳綁緊, 盡最大可能綁到最小的狀態。 然后, 穿上白色素襪, 在蓮花花瓣上舞蹈。 一個月后, 舞成, 李煜看時, 有“回旋飄搖之姿, 凌云飛舞之態。 ”高興極了, 下令推廣。
這段歷史是真實的, 出自陶宗儀《輟耕錄纏足》引《道山新聞》:“李后主宮嬪窅娘, 纖麗善舞。 后主作金蓮, 高六尺……令窅娘以帛繞腳, 令纖小, 屈上作新月狀, 素襪舞云中, 回旋有凌云之態。 ”
什么樣的腳才叫美, 李煜給出了答案, 三寸金蓮的小腳才叫美;怎么樣得到三寸金蓮, 窅娘給出了答案, 那就是纏足。 于是, 當時愛美的女人們群起仿效窅娘, 都在家里學習纏足。 中國一千多年來的纏足史由此開始。
年紀大的女人纏不好了,
后世很多人寫詩描繪纏足的苦, 比如有個叫林琴南的寫道:“號天叫地娘不聞, 宵宵痛楚五更哭。 ”又如:“小腳一雙, 淚水一缸”, 真是把少女纏足的苦楚說得淋漓盡致。
時代在發展, 統治者越來越認識到:纏足,
清政府決定禁止滿族婦女纏足, 順治元年, 孝莊皇后下懿旨:凡小腳女人進宮的, 斬首;順治17年, 皇帝下詔禁纏足, 違者, 父親或者夫夫杖擊80, 流放三千里。 然而民間不聽, 仍然在暗中纏足。
接下來, 康熙、道光、光緒三朝, 都曾下詔禁止纏足, 民間仍然不聽。
為何?因為清政府一直沒有抓到點子上。 女人纏足, 源于男人對女人的錯誤審美, 認為小足最好看, 腳是女人的第一美, 比身體、相貌更加重要。
到了民國, 開始以教育為抓手, 啟發民智, 來促進“天足運動”。
那時候, 政府有“禁纏”之條例, 小學課本有“戒纏”之課文, 報刊雜志皆宣揚“纏足”之危害。 開始有大量家長不再給女兒纏足,
之后,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 需要女人出來工作, 男人們對女人的腳的審美觀念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 小腳太不方便, 出來工作都不行, 在男人們的心目中已是一種丑了, 于是, 婦女纏足不禁自絕了。 參考文獻:陶宗儀《輟耕錄纏足》;姚靈犀《采菲錄》;《申報》(請支持毅品文團隊的各種原創文章及實體書, 獨立專業有種有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