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戰中, 日本海軍橫行一時。 從規模上來看, 日本以119萬噸的海軍規模居于美英之后, 但因為美海軍要分布大西洋、太平洋, 因此在太平洋上日本處于局部優勢。 (作者:尋覓五年。 聲明:“兵說”原創稿件, 抄襲必究)
但個體軍人能左右個例戰事的勝負, 卻難以影響戰爭的大勢結局。 日本投降后, 橫行一時的日本海軍面臨肢解。 日軍僅剩的135艘艦被分成4份(美國分的), 按編號由四國輪流抽簽分配, 作為日本對戰勝國的補償之一。
中國代表馬德建抽的是“2”號簽。 包括艦艇共34艘, 其中還有日海軍中排水量最大的“宵月”號和“雪風”號。
從1947年7月6日, 到10月3日, 34艘補償艦艇被全部運回國內, 但這批被給予厚望的裝備在實戰運用上卻不理想。
隨著解放戰爭的勝利, 被俘虜的、起義的這些艦艇成為我海軍的新班底。 其中有4艘排水740噸的海防艦, 分別是“武昌號”“濟南號”“長沙號”“西安號”, 這些艦艇在后來在解放一江三島等行動中立下汗馬功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