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拉登與薩達姆, 兩人曾經是中東叱咤風云的人物, 并且與阿富汗戰爭、伊拉克戰爭的爆發有著直接關系。 美國對兩人的態度是不同的, 針對薩達姆, 美軍將其送入大牢, 審判了3年后才施以絞刑;而針對本·拉登, 美軍直接要求海豹六隊就地處決, 為何會有這樣的差距呢?
第一, 戰爭性質不同
阿富汗戰爭是反恐戰爭, 是因為911事件而引發的, 美國有名正言順的理由向阿富汗的恐怖組織發動戰爭;伊拉克戰爭則不同, 美英發動戰爭的理由是伊拉克藏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 為了中東地區的安全才要推翻薩達姆政權(后來證明根本沒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
本·拉登是基地組織的領袖, 是造成911事件的罪魁禍首, 所以美國要直接處決他;而薩達姆與美國之間雖然也有恩怨, 但薩達姆不是恐怖分子, 所以美國只能活捉他, 通過審判的方式定他死罪。
第二, 避免節外生枝
前面也提到了, 本·拉登是基地組織的領袖, 如果僅活捉本·拉登, 很可能引發基地組織的反撲。 恐怖組織報復的手段很多, 路邊炸彈、偷襲補給隊等等, 到時駐阿美軍受到的襲擊必將暴增, 直接干掉本·拉登也是為了減少美軍的傷亡率。
第三, 本·拉登與中情局的復雜關系
1979年, 蘇聯發動了第一次阿富汗戰爭, 本·拉登作為一名愛國者,
第四, 擊斃本·拉登可以安撫美國情緒
911事件帶給美國人的影響是極其可怕的, 這是美國本土第一次遭受如此嚴重的恐怖襲擊, 比起活捉本·拉登, 直接擊斃他給美國民眾所帶來的震撼感無疑更強, 不僅可以向全世界展示美國特種部隊的實力, 而且還是一個拉選票的絕佳機會, 有這么多好處, 本·拉登的結局已經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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