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 在美國的軍營里, 軍人是可以隨意紋身的。 而且紋身的面積大小, 紋身的部位, 以及紋身的樣式這些都是沒有限制的。 可是紋身的作法在我軍中卻是行不通的, 新兵在入伍的時候不僅不能有紋身, 連大面積的傷疤都不可以, 那么為何差距會這么大呢?
現如今, 紋身被很多年輕人視為是一種個性, 很多人為了讓自己與眾不同, 會在身體上的很多部位紋身, 并且各種各樣的圖案都有。 在美國軍營中, 很多人就是出于個性的原因, 會選擇在身上紋各種各樣的花紋。
在美國的軍營中, 很多人都認為紋身是和部隊里的訓練沒有關系的,
而在我國軍營中之所以不要紋身的人, 這主要是出于我國傳統的思想。 在很多中國人的觀點中, 紋身是一種不好的習慣。 在過去只有受到懲罰的人才會被刺字, 因此紋身也就逐漸的變成了不學好的一個特征。
并且身體發膚, 受之父母, 我們身上的每一寸皮膚都是父母給的, 如果不經過父母的同意, 我們又怎么能隨意在身上紋身呢?而且軍人代表的是一個國家的形象, 自然要時刻保持著良好的精神面貌, 對這樣的理由, 大家認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