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男孩”在日本第一次爆發以后, 人們對于核彈這個大殺器可謂是敬畏到極點, 核彈不是為了戰爭, 相反但是卻是為了防止戰爭。 武器在隨著時間的變化一代一代的進步, 核彈也是一樣, 核彈就像一個超巨型炸彈。 那么既然是炸彈, 當然要盡可能的追求威力, 有人說當年美國在廣島投的核彈是在幾百米的高空爆炸, 而不是在地面, 這樣做其實是美國的仁慈之舉。 然而事實真的是這樣么?其實不然。
核彈爆炸大分類可以分為四種, 地下, 地表, 空中, 水中。 細分的話可能有超低空超高空等總共九種分法。
第二種地下爆炸, 這種方式一般會把炸彈埋的很深, 這個時候光熱反映在地面基本沒有什么表現, 靠的是巨大的沖擊波對地層作用, 產生地震波。 這種一般用于摧毀深埋地下的裝置, 比如地下指揮站等。
而空中爆炸的話, 由于沒有建筑物阻擋, 不管是光熱, 沖擊波, 還是輻射, 都可以得到充分施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