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我們都知道, 日本雖然在二戰中是主動投降的, 但是他們并沒有一個非常良好的認錯態度, 甚至于到現在都沒有對當初的罪行正式道歉。 而且日本作為戰敗國, 理應是對戰勝國做出賠償的, 可是日本在這一點上做的就遠沒有德國好。
很多人都認為日本在當時根本就沒有對中國做出賠償, 其實這個認知是錯誤的。 日本對我們做出的賠償比我們想象的要多, 但是卻比理論上要少。
一開始, 西方國家打的主意就是將中國的那一份賠償給私吞掉。 雖然我們在二戰中取得了勝利, 但是西方國家依然將我們當成那個好欺負的東方大國,
雖然國民政府同意了美國的做法, 但是新中國并不同意, 于是日本就要按照規定, 給中國134億美元賠款。 當時日本找借口稱, 他們由于長期的戰爭, 根本就拿不出什么錢了, 所以只能夠用一些二戰中的裝備來代替。
當時日本一共向中國賠償了34艘戰艦, 這些肯定是不夠133億賠款的。 可是日本一拖再拖, 我們也沒有辦法強壓著他將錢拿出來。 后來中日恢復正常邦交之后, 我國就表示這筆賠款不要了, 相當于我國對中日建交所做出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