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憲法》第29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屬于人們。 它的任務是鞏固國防, 抵抗侵略, 保衛祖國, 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 參加國家建設事業, 努力為人民服務。
每當災情出現的時候, 這些勇敢的人民子弟兵總會第一時間挺身而出。 就如98年抗洪搶險一樣, 人民子弟兵扛起一袋袋沉重的沙袋奔赴災區, 盡管他們的大腿早已被洪水浸泡, 前進無比困難, 可是他們仍然繼續前進, 在洪水猛獸面前組成一道道堅硬的人墻。
橫斷山, 路難行 , 天如火來水似銀 , 親人送水來解渴 , 軍民魚水一家人。 向逆路而行、最可愛的人致敬。
反觀美國軍隊, 不知為何還要荷槍實彈搶險救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