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 刑罰還是特別嚴重的, 不過法律存在的目的其實就是想要讓犯人還有那些心中有壞想法的人發生改變, 讓犯人明白自己的錯誤。
既然是想要起到警醒的作用, 那么犯錯不嚴重的話, 太嚴重的也就不那么需要了, 所以很多處罰變成了一種羞辱, 讓犯人牢記自己當年犯下的錯, 不要再犯。
就比如說“枷號”就是其中的一個羞辱用來的懲罰, 大家經常可以從電視中看到那些犯人帶著枷鎖, 其實這造就已經存在了, 方面押送犯人, 讓犯人無法逃跑, 一直到了朱元璋這里, 這種東西就變成了羞辱性的懲罰。
這是一種全部用木頭做出來的枷鎖, 不過枷號也是有所不同的, 那些死囚所帶著的枷鎖有35斤重, 帶一會就已經很累了。
當時一旦對犯人的罪行確定之后, 就會讓犯人帶上這個東西去游街, 很多百姓也都能看到這些犯人, 這肯定會讓犯人顏面掃地, 以后無法見人, 而且一些其他沒有被抓捕的罪犯, 也可以清楚他們的下場。
不過明朝時期, 這種刑罰也是越來越重, 因為這個枷越來越重了, 最嚴重的時候, 這種枷會提升到了150斤, 超出了大部分人的體重, 這會讓犯人瞬間就被壓垮, 導致窒息, 最終死亡。
而且這種懲罰從明朝延續到了清朝, 也正是因為這樣, 我們才能從電視中經常看到, 那些帶著枷鎖的犯人,
其實這也是和這個東西的重量有很大關系的, 罪行越重的犯人需要帶的枷鎖就越重, 上百斤的枷鎖同樣還是存在的。
我們設想一下, 這些枷鎖可都是掛在脖子上的, 而且手還得卡在上面, 只要帶上一會, 犯人就根本受不了了, 犯人想要活動, 就必須要在這里面產生摩擦, 最后往往都會是一層血。
當時這種處罰也有很多種, 有些帶上一段時間就可以脫下這身枷鎖了, 但是有些嚴重的就不一樣了, 他們基本上一直都要背著這些枷鎖。
尤其是那些永遠需要背著枷鎖的犯人才是最慘的, 雖然說這是永遠, 但是這其實并不會持續太長時間, 因為沒有人能受得了, 在背著這么重的東西這么久, 畢竟能被判處這種處罰的,
古代像這種處罰雖然有些不人道, 但是在當時想要維持民間的安定, 就必須要嚴懲這些罪犯, 讓他們無所遁形, 這才能讓社會變得和諧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