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學車中或者日常生活中都知道, 如果在路上遇到執勤的車輛我們有義務進行配合, 遇到執勤的車輛要通過實應及時讓道, 遇到檢查時應主動積極的進行配合, 這是我們公民應盡的義務更是我們應付的責任。
近日在某地特警執法人員接到上方的指示, 在路口設卡進行例行檢查。 一些車輛見到后都是紛紛停車, 并且十分配合的拿出了一些證件配合執法人員的檢查, 由于車速過慢導致了后面的車輛排起了長龍, 但是也沒有辦法, 只能坐在車里面乖乖的等著。
不知是因為等的時間太長,
這時也從后面開過來了兩輛警車, 隨即從車上下來了幾個執法人員, 叫喊著要求車主下車進行檢查, 而且雙手放在腰間做著掏槍的動作, 車主一看也是慌了神。 趕緊雙手抱頭的從車上走了下來, 并被執法人員帶走了。 經過詢問才知道原來這位車主是想來前面插隊, 看見警察來找自己就想倒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