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對于很多家庭來說都已經不在陌生, 很多家庭都已經買了一輛甚至幾輛汽車, 而對于現在國內持續上升的汽車數量, 雖然方便的大家的出行, 但是在方便的途中也是出現了不少的問題。 一方面就是不斷上升的交通事故發生率, 而另一個方面就是讓很多車主飽受折磨的碰瓷。
碰瓷這個詞的來源, 其實是源自于清朝, 當時有一些沒落的皇族子弟, 因為沒錢就拿著劣質的瓷器去市場上找尋碰瓷的目標, 在找到目標之后故意講瓷器打破, 以此敲詐錢財。 而碰瓷演變到今天, 已經成為那身體去碰汽車了,
大多數的車主都會選擇隱忍, 畢竟面對國家保護弱勢群體的原因, 很多車主都只能是敢怒而不敢言, 最后賠錢了事。 但是很多車主就想了, 這些碰瓷的這么過分, 另外碰瓷也是違法的, 如果撞死他們, 自己豈不是除暴安良, 為社會主持正義了?交警叔叔良心建議, 千萬不要有這種想法, 只要是撞傷人車主都會承擔責任。
那么撞死碰瓷者之后, 車主需要承擔什么樣的后果呢?首先要看車主是不是故意撞的,
即便是車主將碰瓷者撞傷, 車主一點責任沒有的情況下, 車主還是要承擔10%的責任, 這找誰說理去?國家保護弱者, 但是感覺作為一個車主, 自己才是弱者吧?被人碰瓷, 自己連大氣都不敢喘。
當然也不是所有撞死碰瓷者的情況都會承擔責任, 一些特殊的情況還是要特殊看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