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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一女子背電瓶到別人魚塘打魚,被發現後竟然…

魚塘打魚 小小電瓶起紛爭

5月16日23時許, 會龍山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稱:會龍山街道新安村某村民家中有糾紛, 派出所民警出警至現場, 看見一對年輕情侶正在與一戶人家發生激烈爭吵。 經詢問瞭解, 發現系當晚賈某(女, 28歲, 桃江縣人)用電瓶到報警人魚塘打魚被發現, 報警人何某甲扣下了賈某的電瓶, 賈某遂喊來男友方某(男, 30歲, 資陽區人)前來幫忙討要電瓶, 方某趕來後與報警人一方發生爭吵並言語威脅報警人, 何某甲隨即報警。 瞭解事情緣由後, 民警當面對賈某、方某兩人批評教育, 因現場雙方語氣都比較沖,

為避免矛盾激化, 民警將賈某、方某兩人先行勸離。 隨後從何某甲處拿回電瓶送至賈某家裡, 不料方某卻無視民警的耐心勸說, 賭氣說電瓶不要了, 並揚言明天要對方十倍償還。

為掙面子 他們執意報復傷人

5月17日12時許, 深感失了面子的賈某、方某兩人在明知電瓶已被派出所民警拿重播在公安機關的情況下, 仍然電話邀集多人分乘兩輛小車前往何某甲家“要回電瓶”。 當見到來勢洶洶的方某一夥人後, 何某甲立即撥打了報警電話, 會龍山派出所民警在電話中再次告知方某直接去派出所領回電瓶, 並告誡不要因小失大、惹是生非, 但方某等人無視警告, 並在何某甲家叫囂要何家自己去派出所領回電瓶再歸還給他們。

仗著人多勢眾, 一意孤行的賈某、方某最終造成衝突升級, 將報警人何某甲、何某乙兩兄弟打傷, 經法醫鑒定, 何某甲、何某乙兩人損傷程度構成輕微傷。

因小失大 涉惡情侶落法網

當接到何某甲的報警電話後, 會龍山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場, 當場控制住試圖逃離現場的賈某和方某, 並將兩人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經訊問, 賈某、方某對實施以上尋釁滋事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5月18日, 賈某、方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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