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兵是戰場上“遂行主要任務的戰斗兵種”, 是取得決定性戰果的兵種, 而這些戰果要采取“攻擊行動”才能獲得。 對于倉促轉入防御的敵軍或是孤立無援的敵軍, 單獨使用步兵攻擊可取得勝利, 但對于預有準備實施防御的敵軍, 步兵的進攻行動必須在其他兵種協同下, 在強大火力掩護下實施, 才有可能取得成功。
對步兵部隊防守的地域發起攻擊之前, 要對敵防御體系實施偵察, 以獲取敵軍戰斗部署、工事構筑、陣地編成、火力配系、障礙物配系等情況, 同時避免遭到敵軍巡邏隊或步兵武器的突然打擊。
在美軍編制體制中, 營被看做是一個“完整的戰術單位”, 步兵營所有武器有效的打擊范圍一般在幾百米, 向其賦予戰斗任務時, 必須考慮到這一因素, 為其提供一定的火力支援單位, 同時考慮到徒步步兵需要協同戰斗, 也要配屬一些兵種單位。 營級規模的進攻戰斗準備至少需要1.5 小時,
在二戰美軍的軍事術語中, 短距離一般為183米, 近距離為366米, 中距離為550米, 長距離為1457米, 1457米以上為遠距離。 步兵營的進攻正面不大于915米, 步兵連為不大于457米, 步兵排在183米以內, 步兵班在74.57米以內;當上級指定的攻擊正面大于條令要求時, 以步兵連為例, 通常的做法不是通過增加單兵之間的距離來增大攻擊正面, 而是拉大排與排之間的距離, 這樣做的后果是戰斗部署的不規則性, 為此, 必須使用機槍火力來填補翼側的空白。
在進攻戰斗命令中, 通常向直接下級明確攻擊發起位置、攻擊方向、任務地域、攻擊目標等要素,
組織步兵連進攻戰斗時, 連長的準備工作主要包括下述內容:
1. 查明敵軍防御的薄弱點;
2. 為各個攻擊排指定攻擊發起位置;
3. 依據“空間位置和時間”組織支援火力與攻擊排之間的協同;
4. 在選定攻擊目標之后, 組織輕機槍在步兵排之后跟進, 為步兵排提供伴隨支援火力;
5. 為炮兵明確打擊目標;
6. 組織重機槍在遠距離, 也就是在1457米左右的位置為步兵提供火力支援;
7. 在彈藥保障允許的情況下,
8. 組織輕機槍火力掩護暴露的翼側, 填補步兵連之間的火力空白;
9. 步兵手中的武器僅在接近至攻擊發起位置之后才使用, 作為連長, 在進攻戰斗中還必須指定一些武器擔負“預備火力”, 在全連快速向前推進時彌補全連的“火力空白”或應付突發情況。
在進攻戰斗中, 連長需要為自己保留一支機動支援力量(例如火箭發射器的分隊)來應付意外情況或敵軍的反沖擊。 在晝間戰斗中, 敵軍可能在夜暗的掩護下隱蔽占領一些未被奪占的地域, 此時需要動用機動力量實施反擊。 實際上,美軍的一些戰斗手冊指出,進入夜間后,連長應調整部署,縮短各步兵排之間的距離,使其保持必要的接觸,以防止敵軍利用戰斗部署的間隙實施隱蔽滲透。在晝間進攻行動中,一般會在開始階段進行火力準備,有時為確保突擊行動的突然性,也可不進行火力準備,這種情況下,連長必須根據戰斗行動的發展,精心安排伴隨火力,以便對預定攻擊目標的“即刻打擊”,在計劃此類火力時,必須精確把握火力打擊的時機,打擊過早會提前“通知”對手己方進攻行動的開始,打擊過晚則不能起到攔阻敵軍增援的作用。
本文摘自《二戰步兵分隊戰術》
實際上,美軍的一些戰斗手冊指出,進入夜間后,連長應調整部署,縮短各步兵排之間的距離,使其保持必要的接觸,以防止敵軍利用戰斗部署的間隙實施隱蔽滲透。在晝間進攻行動中,一般會在開始階段進行火力準備,有時為確保突擊行動的突然性,也可不進行火力準備,這種情況下,連長必須根據戰斗行動的發展,精心安排伴隨火力,以便對預定攻擊目標的“即刻打擊”,在計劃此類火力時,必須精確把握火力打擊的時機,打擊過早會提前“通知”對手己方進攻行動的開始,打擊過晚則不能起到攔阻敵軍增援的作用。本文摘自《二戰步兵分隊戰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