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聽過這樣一句話, 那就是殺人償命。 其實在我國古代的時候, 殺人犯最后的結果就是被砍頭。 現如今砍頭這個方式已經完全不存在了基本上都是槍決,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只有十惡不赦的原國家才會判死刑。
但是有一些國家已經完全取消了死刑, 都是無期徒刑。 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 死刑犯在執行槍決之前, 監獄會發放給他們一千元錢, 那么這些錢究竟是干什么的呢?
其實說白了, 這些錢就是國家給這些死刑犯的安置費, 相信大家都知道, 在古代的時候, 死刑犯被砍頭之前都會吃一頓非常豐盛的菜肴。
但是隨著國家政策的改變, 死刑犯們可以拿著這些錢托人購買一些他們喜歡的東西, 陪他們一起上路。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 死刑犯在槍決的時候使用的子彈都是需要家屬購買的。
所以很多家境條件不好的, 他們都會拿著這一千元錢為自己購買子彈, 剩下來的會托人交給他們的家人, 雖說不多, 但也是他們生前最后一次留給家人的東西, 所以說在這一點上, 國家還是非常人性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