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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官的一句话解决了一个大难题,太守听后连声说:“好,就这么办。”

自古以來“物以稀為貴”, 那么還有一句話就是“寵物以主人而貴”。 歷來養寵物的人不在少數, 尤其是有些有錢有勢的貴人們把養寵物當成了一種時髦。 他們不惜把大量的錢財用在飼養的寵物上, 簡直把寵物看得比人還要珍貴。 宋朝的右丞相鄭清之就是一位有權有勢的朝廷高官, 他家內就養了一只寵物鹿, 為了顯示這只鹿的身份, 他特意讓下人給鹿的脖子上掛了一塊牌子, 牌子上寫了這只鹿的主人的身份。 在一個風和日麗的春天中午, 這只鹿自己跑出了鄭府, 單獨獨地跑到郊外的稻田內邊吃稻子苗,

邊在稻田內胡踩亂跑, 把稻田糟蹋的不成樣子。 這稻田主人家的一只黃狗, 看見后馬上上前和鹿廝打了起來。 最后, 鹿被狗咬死了。 這事情本來很明白。 是鄭家沒有看好自己家的鹿, 致使鹿糟蹋了別人家的稻田, 鹿的死責任完全是在鄭家人的一方。 可是, 鄭家人仗著自己有錢有勢, 寧是無理賴有理, 他們說自己家里的鹿是有身份的貴族鹿, 是被平民百姓家的狗咬死的, 這是對他們家的藐視, 冒犯了他們。 所以就把這個農夫家人告到了當地太守那里, 太守就從中調解, 想讓農夫給鄭家賠點錢了事, 但鄭家家大業大根本不少那點錢。 他們提出要求。 要讓太守必須嚴懲那個農夫, 要給狗的主人, 也就是農夫判個重刑。
非要在農夫的臉上刺上字, 以大漲鄭府的威風。 當老百姓聽到這個消息后, 都感到十分的氣憤, 但只是敢怒不敢言。

這件事也難壞了當太守的官員, 不知道該咋樣去判這個案子。 從內心他是不愿意冤枉那個農夫, 但又得罪不起鄭家。 正當太守左右為難的時候, 他的幕官。 也就是相當于現在的秘書, 就給太守說了一句話, 出了一個絕妙的主意, 太守聽后連聲說:“好, 那就這么辦。 ”。 原來這個幕官本就是一個文字高手。 他馬上就為太守起草了一份文書, 文書中說:鹿的脖子上雖然帶了個寫著這只鹿身份的牌子, 就怪這只狗不識字, 看不懂牌子上的字, 才把鹿給咬死了。 責任全在狗的身上, 那就把這只狗殺了, 給鹿償命。 太守一看立馬拍手叫絕,

當眾開庭審理此案, 宣布結果。 把那個“沒有文化”的狗當場斬了。 看來農夫是吃了點虧, 但是避免了一場更大的災難。 在場觀看庭審的老百姓也都嘖嘖稱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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