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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辜還是無知?10億線民淪為BAT賺錢工具

就在剛剛落幕的“臉書數據門”事件中, FaceBook因涉嫌5000萬臉書用戶的個人隱私洩露, 而一度面臨2萬億美金的巨額罰款, 這樣的“GlobalAccident”在很多中國人看來, 只是又一個痛擊意識形態區別的理由, 實際上, 隱私資料安全隱患早已在你我身邊被觸發。

臉書“資料門”爆發之際, 我們必須也要來反思一下

2萬億美金的罰款, 甚至比兩個蘋果公司的市值(蘋果公司市值不足1萬億美金)還多, 我們來做一個簡單的算式:2萬億美金除以5000萬用戶, 約等於每個使用者的資料價值為4萬美金(約等於24萬人民幣), 而與臉書使用者同樣身為用戶的你,

知道自己的隱私資料價值如此驚人麼?

(根據美國法律, 對於懲罰的量化標準更多是估算公司市值以及承受能力, 這裡列出這樣的算式只是為了讓大家認識到資料的價值其實遠比我們想像的珍貴, 不作為嚴謹參考)

掃碼有驚喜還是驚嚇?

反觀我們國人所處的環境, 你很可能因為地鐵上的所謂“支持一下, 掃個二維碼”, 或者一個離譜的性格測試, 就將具有價值的隱私資料拱手送人卻不自知, 在大資料時代下, 我們每個人的資料都擁有巨大的價值, 眾多企業將其視作“金礦”, 佔領資料全力頂端, 已經成為了大資料時代“制空權”的重要籌碼。

站在資料權力頂端的, 很可能是哪些真正能夠使用好資料的企業, 就像BAT。

而隨著人工智慧、新零售等行業一個又一個的踏上風口, 大資料產生的商業價值也愈發被企業重視, 這些握有資料的一方, 也急需將手中的資料能力兌現, 似乎這樣才可以站在未來戰略的至高點。

·可是, 我們這些被爭奪的普通用戶的權利得到保護了嗎?互聯網企業們又是如何獲取我們的隱私的?

根據某項較為可靠的資料調查顯示, 截止到2017年中國網路黑產的從業人員, 已經超過了150萬, 市場規模高達千億!誠然, 筆者身邊也有曾經從事過這些行業的朋友, 據他們的解釋, 如大資料風控公司一樣, 野蠻的使用者資料私下交易, 在行業內早已不是什麼秘密了。

當大資料已成為現實, 隱私還會是“隱私”麼?

當然, 與網路黑產獲取使用者資訊的低級和野蠻,

互聯網公司獲取使用者資訊的手段則顯得有些狡猾。 我來舉一些例子, 我們在授權某個APP訪問我們設備內照片權時, 或者是在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臺與好友互動, 又或者是無意間登陸一個網站, 都存在資訊被即時獲取的可能性。

你的隱私時時刻刻都處於危險之中

很多業內人士非常反感這種資料的獲取方式, 他們認為這種獲取非常的過度, 因為資料也分為有效和無效, 大多數企業對資料的使用率很低, 就好像到用戶家裡搜了一圈, 拿走了許多, 但有用的資訊卻十分有限, 這樣做既傷害了用戶, 自己也沒得到什麼好處。 而在這個過程中, 誰又來問過我們是否願意“交出”我們的隱私資訊呢?

通過對於桌面端軟體的監測, 我們也發現, 現在幾乎所有的軟體都存在侵權的問題, 甚至有很多軟體一半以上的頻寬使用的目的是上傳使用者的資訊, 他們不僅能上傳使用者在電腦中的資料, 甚至還能夠記錄使用者的帳號資訊。 PC端的軟體情況如此, 反觀移動端這種情況只會更加過分。

劍橋分析因將臉書資料非法授權給協力廠商而倒閉

以臉書為例, 一家名為“劍橋分析”的公司, 通過性格測試軟體, 把通過臉書收集的5000萬使用者資料授予了協力廠商。 而反觀國內, 我相信每一個活躍在社交媒體的朋友, 對於一些所謂的性格測試軟體都應該早就耳熟能詳了。

這些匪夷所思的小測試, 你見過麼?

無論是朋友圈還是各類APP,

都充斥著各種各樣匪夷所思的“小測試”。 而估計很多朋友在急急忙忙進入之前, 都沒有好好看到有“授權登陸”這幾個字。 而你授權給了它哪些資訊?知道的人就更少了。 另外, 我們在手機上安裝一款新軟體的時候, 也會被要求訪問你的通訊錄和地理位置等資訊, 而我相信絕大多數的使用者都會選擇“同意”。

“是否經過用戶允許”, 確實是判斷企業使用使用者資訊到底合不合法的重要標準, 而作為用戶的你, 也確確實實授權他們用了你的隱私資訊, 可這是不是就意味著我們願意用隱私交換便利呢?或許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得不用隱私交換便利。

不同意任何一項, 都無法使用軟體

我們以地圖軟體為例, 在初次下載使用之前,它會詢問我們是否同意它讀取我們的位置資訊、以及相冊資訊的讀取與寫入許可權,而當我們否決其中任何一項,都無法使用這款軟體,而作為使用者的我們根本就沒有選擇權。而這樣的現象並在國內的軟體環境中並不在少數。一句話,要麼把隱私給我,要麼就別想用!

過度採集使用者的資訊,在互聯網行業中是非常普遍的,另外一方面因為保護隱私意識匱乏,很多用戶可能在無認知的情況下簽下了“同意洩露個人隱私的協議”,像這樣的擦邊球行為在互聯網行業中是非常普遍的,各家互聯網公司的使用者協議中經常充斥著各種各樣的文字遊戲,而你在安裝的時候,又會花多少時間去看他們那密密麻麻的使用者協議呢?

我們以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互聯網公司騰訊與臉書為例,粗看之下,二者之間的使用者隱私協議差別並不大,但是卻存在“做起來”“說起來”的差別,這一點從隱私協定的結構安排,和自條目的細分就可以看得出來。

騰訊使用者隱私協議條款

騰訊的條款以大綱的形式呈現,只能夠顯示一級條目,簡單又粗暴,而相對的,具體的實例較少,使用者想要找到的參照案例較少。

相反,我們再來看看臉書的使用者隱私協議,這是一個較為嚴密並且具有分級結構體系的條款,在內容上每一個小章節都會附上具體的使用場景描述,對於採用的技術手段也會有具體的說明,一目了然,可操作性非常的強。

臉書使用者隱私協議條款

另外,互聯網公司對於用戶是不是尊重,還有一個標準,那就是這個平臺是否允許我們註銷自己的帳號,臉書的隱私條款上寫的十分明確,用戶可以隨時註銷自己的帳戶,並且臉書官方也會在第一時間刪除有關於使用者的資料,反觀微信直到去年才上線了註銷制度。而QQ則是今年才開始實施。

我們放眼國內的互聯網大環境中,允許用戶註銷自己帳戶的寥寥無幾。更為尷尬的,可能是國內互聯網用戶隱私條款的完整局面。就在去年,有媒體對於國內的互聯網公司進行了調查,擁有獨立的隱私政策的公司,仍然談不上“大多數”。

也就是說,使用者在使用這些公司製作的軟體時候,甚至有的公司並不會告知你的資料是怎麼被收集的,他們具體收集了你的哪些資料,更別指望他們告訴你,你的這些資料被收集之後會被用在什麼地方。而當你覺得有些資料被收集的不太妥當,想要刪除的時候,多數都會投訴無門。

我們的“國民爸爸”馬雲在2011年在第八屆網商大會中演講的一句話可能會讓你的認識更加深刻,他說:“你們知道購買最大的內衣罩杯的消費者是在哪幾個省?我這兒有!最小的是哪個省?是浙江省。”作為中國在全球影響力最高的人物之一,身處金字塔尖的馬雲竟然無意識的將使用者資料作為談資脫口而出。

大資料的威力可見一斑,但是我們不禁要想,如果這些使用者資料一旦洩露,究竟該算誰的呢?價值兩個蘋果公司市值的教訓,BAT能承受的起麼?由此可見,國人的資料隱私安全問題,遠比美國更為嚴重。

馬雲發表的一番有關胸罩的言論...

·要隱私還是便利,誰來問過我們願意不願意?

今年3月,百度董事長兼CEO李彥宏參加2018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回答最近頗受關注的資料隱私問題時,發表言論說:“中國人更開放,對隱私問題沒那麼敏感。很多情況下他們願意用隱私來交換便利性”,而這樣的言論讓不少對於互聯網隱私問題敏感的人,感覺到了被冒犯,我們怎麼就成為了“願意”用隱私交換利益的人呢?

李彥宏在2017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發言

冷靜下來仔細想一想,我們的確用隱私換取了便利,我們用位置資訊換來了更加精准的外賣和打車服務,我們也用閱讀習慣換來了更加精准的新聞推送,用購物喜好換來了更加精准的商品推薦。但是,這就意味著我們絕大多數的普通用戶“願意”用隱私交換便利麼?

“以下資訊根據你的興趣推薦”

坦率的講,在目前階段國內的互聯網環境中,我們的確不得不用隱私交換便利,要知道隨手叫車、招手即停已經過時了,而計畫出行與更為精准的資訊獲取成為風尚的今天,我們也確確實實的離不開這些時刻瞄準我們隱私資料的軟體,有些東西一旦使用之後,就回不去了,這是科技進步而帶來的弊端。

從目前來看,我國的大資料產業仍舊面臨許多問題,從採集到應用全週期的各個環節,其中還包括資料品質,資料隱私、以及資料獲取的界線在哪等等方面,特別是在使用者資料的流通上,仍舊面臨灰、黑色產業鏈的拷問。互聯網產業在中國發展的太快了!快到很多法律法規根本就跟不上它膨脹的速度。

尤其是在大資料方面,2017年6月1日實施的《網路安全法》以及“兩高”對於個人資訊的司法解釋,在這一方面都是一筆帶過,關於企業怎樣收集,怎樣利用隱私資料的條款目前尚不清晰,尚沒有懲戒措施,這就導致了目前國內大資料環境下的界線模糊,主要靠的是“自律”,而在這個人人將資料視為金礦的今天,“自律”又能產生多大的作用呢?

將資料視作金礦的今天,企業的“自律”能起到多大作用?

提升自我意識!別為蠅頭小利而失了安全

對於隱私安全問題,我國法律修繕正在逐步努力,而我們也只能寄希望於此,從一開始行走於灰色地帶的網路灰產橫行,到現在的私自洩密用戶個人隱私50條以上即可入刑,現在的灰產黑產現象已經大幅改觀,法律的發力是明顯且具有成效的,改善我們的環境,更多的則是需要我們提升自己對於隱私安全的認識和重視。

只要你依舊生活在互聯網時代,那麼隱私安全的問題就無法避免,而我們要做的,似乎就只是儘量不要進行無意義且不可靠的資訊傳播分享,例如性格測試軟體,再例如來源不明的軟體,一旦此類軟體提出收集隱私資料的要求,請不要一味的同意,這樣說不定能少接幾個騷擾電話。

在初次下載使用之前,它會詢問我們是否同意它讀取我們的位置資訊、以及相冊資訊的讀取與寫入許可權,而當我們否決其中任何一項,都無法使用這款軟體,而作為使用者的我們根本就沒有選擇權。而這樣的現象並在國內的軟體環境中並不在少數。一句話,要麼把隱私給我,要麼就別想用!

過度採集使用者的資訊,在互聯網行業中是非常普遍的,另外一方面因為保護隱私意識匱乏,很多用戶可能在無認知的情況下簽下了“同意洩露個人隱私的協議”,像這樣的擦邊球行為在互聯網行業中是非常普遍的,各家互聯網公司的使用者協議中經常充斥著各種各樣的文字遊戲,而你在安裝的時候,又會花多少時間去看他們那密密麻麻的使用者協議呢?

我們以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互聯網公司騰訊與臉書為例,粗看之下,二者之間的使用者隱私協議差別並不大,但是卻存在“做起來”“說起來”的差別,這一點從隱私協定的結構安排,和自條目的細分就可以看得出來。

騰訊使用者隱私協議條款

騰訊的條款以大綱的形式呈現,只能夠顯示一級條目,簡單又粗暴,而相對的,具體的實例較少,使用者想要找到的參照案例較少。

相反,我們再來看看臉書的使用者隱私協議,這是一個較為嚴密並且具有分級結構體系的條款,在內容上每一個小章節都會附上具體的使用場景描述,對於採用的技術手段也會有具體的說明,一目了然,可操作性非常的強。

臉書使用者隱私協議條款

另外,互聯網公司對於用戶是不是尊重,還有一個標準,那就是這個平臺是否允許我們註銷自己的帳號,臉書的隱私條款上寫的十分明確,用戶可以隨時註銷自己的帳戶,並且臉書官方也會在第一時間刪除有關於使用者的資料,反觀微信直到去年才上線了註銷制度。而QQ則是今年才開始實施。

我們放眼國內的互聯網大環境中,允許用戶註銷自己帳戶的寥寥無幾。更為尷尬的,可能是國內互聯網用戶隱私條款的完整局面。就在去年,有媒體對於國內的互聯網公司進行了調查,擁有獨立的隱私政策的公司,仍然談不上“大多數”。

也就是說,使用者在使用這些公司製作的軟體時候,甚至有的公司並不會告知你的資料是怎麼被收集的,他們具體收集了你的哪些資料,更別指望他們告訴你,你的這些資料被收集之後會被用在什麼地方。而當你覺得有些資料被收集的不太妥當,想要刪除的時候,多數都會投訴無門。

我們的“國民爸爸”馬雲在2011年在第八屆網商大會中演講的一句話可能會讓你的認識更加深刻,他說:“你們知道購買最大的內衣罩杯的消費者是在哪幾個省?我這兒有!最小的是哪個省?是浙江省。”作為中國在全球影響力最高的人物之一,身處金字塔尖的馬雲竟然無意識的將使用者資料作為談資脫口而出。

大資料的威力可見一斑,但是我們不禁要想,如果這些使用者資料一旦洩露,究竟該算誰的呢?價值兩個蘋果公司市值的教訓,BAT能承受的起麼?由此可見,國人的資料隱私安全問題,遠比美國更為嚴重。

馬雲發表的一番有關胸罩的言論...

·要隱私還是便利,誰來問過我們願意不願意?

今年3月,百度董事長兼CEO李彥宏參加2018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回答最近頗受關注的資料隱私問題時,發表言論說:“中國人更開放,對隱私問題沒那麼敏感。很多情況下他們願意用隱私來交換便利性”,而這樣的言論讓不少對於互聯網隱私問題敏感的人,感覺到了被冒犯,我們怎麼就成為了“願意”用隱私交換利益的人呢?

李彥宏在2017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發言

冷靜下來仔細想一想,我們的確用隱私換取了便利,我們用位置資訊換來了更加精准的外賣和打車服務,我們也用閱讀習慣換來了更加精准的新聞推送,用購物喜好換來了更加精准的商品推薦。但是,這就意味著我們絕大多數的普通用戶“願意”用隱私交換便利麼?

“以下資訊根據你的興趣推薦”

坦率的講,在目前階段國內的互聯網環境中,我們的確不得不用隱私交換便利,要知道隨手叫車、招手即停已經過時了,而計畫出行與更為精准的資訊獲取成為風尚的今天,我們也確確實實的離不開這些時刻瞄準我們隱私資料的軟體,有些東西一旦使用之後,就回不去了,這是科技進步而帶來的弊端。

從目前來看,我國的大資料產業仍舊面臨許多問題,從採集到應用全週期的各個環節,其中還包括資料品質,資料隱私、以及資料獲取的界線在哪等等方面,特別是在使用者資料的流通上,仍舊面臨灰、黑色產業鏈的拷問。互聯網產業在中國發展的太快了!快到很多法律法規根本就跟不上它膨脹的速度。

尤其是在大資料方面,2017年6月1日實施的《網路安全法》以及“兩高”對於個人資訊的司法解釋,在這一方面都是一筆帶過,關於企業怎樣收集,怎樣利用隱私資料的條款目前尚不清晰,尚沒有懲戒措施,這就導致了目前國內大資料環境下的界線模糊,主要靠的是“自律”,而在這個人人將資料視為金礦的今天,“自律”又能產生多大的作用呢?

將資料視作金礦的今天,企業的“自律”能起到多大作用?

提升自我意識!別為蠅頭小利而失了安全

對於隱私安全問題,我國法律修繕正在逐步努力,而我們也只能寄希望於此,從一開始行走於灰色地帶的網路灰產橫行,到現在的私自洩密用戶個人隱私50條以上即可入刑,現在的灰產黑產現象已經大幅改觀,法律的發力是明顯且具有成效的,改善我們的環境,更多的則是需要我們提升自己對於隱私安全的認識和重視。

只要你依舊生活在互聯網時代,那麼隱私安全的問題就無法避免,而我們要做的,似乎就只是儘量不要進行無意義且不可靠的資訊傳播分享,例如性格測試軟體,再例如來源不明的軟體,一旦此類軟體提出收集隱私資料的要求,請不要一味的同意,這樣說不定能少接幾個騷擾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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