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末20世紀初, 人們在實戰中逐漸感覺到, 在步槍和手槍之間應該再配置一種火力較猛的單兵近戰武器, 以彌補不足, 與此同時, 馬克沁所發明的自動槍原理也為新式武器的誕生提供了更大的可能, 于是, 沖鋒槍應運而生。 沖鋒槍(Submachine gun, 縮寫SMG), 又稱短機槍、短機關槍、機關短槍或次機槍, 按照《兵器工業科學技術辭典——輕武器》中的定義, 沖鋒槍是“單兵雙手握持發射手槍彈的輕型全自動槍”。
1918年, 德國人施邁塞爾(Hugo Schmeisser)設計出的MP18沖鋒槍被認為是第一支真正意義上的沖鋒槍, 此后各國開始進行仿制生產, 發展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時,
為了滿足英軍需要的是一種造價低廉、結構簡單、性能良好的沖鋒槍, 司登沖鋒槍制造起來省工省料, 成本非常低, 在滿足最基本性能要求的前提下盡可能地降低成本, 一支造價僅9美元, 這在當時的沖鋒槍界獨一份。 司登沖鋒槍的結構簡單十分簡單,
簡單的結構, 低廉的造價, 直接導致司登沖鋒槍外表粗糙丑陋, 由于其在彈匣和供彈裝置設計上照抄德國MP38, 因此會經常出現卡殼的情況;另外它的保險裝置十分不可靠, 稍有動作就會走火, 不少英軍士兵、盟軍士兵就因為司登沖鋒槍走火而被擊傷或斃命, 于是很多士兵開玩笑說, 若遇見敵人, 只要將司登沖鋒槍扔出去, 絕對會有走火的槍彈擊傷敵人。 為了避免誤傷戰友, 有些軍隊規定拿斯登沖鋒槍都要走在前面。
簡陋低廉的司登沖鋒槍, 很快就成為了盟軍士兵最痛恨的武器, 甚至有人嘲諷說是“玩具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