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不止一次的感嘆現在路上的車是真的多呀, 之前是摩托車, 汽車多, 現在隨著各種共享單車的出現, 自行車也不是一般的多, 從宣傳上來看, 的確是解決了大家最后一公里的難題, 但是隨之出現的各種問題以及危險也是大家都不能忽視的。
尤其是在很多三四線城市, 電瓶車作為一種新興交通工具, 憑借著靈活、方便以及便宜等特點深得消費者的喜愛, 隨著其數量的增加, 各種安全事故也是有發生。 對于我們平時所說的電動車來說, 主要包括兩輪的, 三輪的以及四輪的, 他們都不需要上牌照,
尤其是現在的相關法律法規對于一些電動三輪車并沒有詳細的政策約束。 尤其現在在很多的四五線城市, 道路上的很多三輪車都是經過各種改裝, 拉人載貨, 是存在一定危險的。 在很多城市都是不能上路的。
在去年的12月的甚至, 就曾經全市禁止電動車上路, 一旦有違規上路的, 不僅要扣車輛, 還要處以2000元左右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還要拘留。 除了深圳還有福州以及杭州等城市都開始加大了對電動車的排查, 尤其是外賣小哥。
在之前某團的政策調整引起的外賣小哥罷工的新聞中, 就揭露出這些外賣小哥基本上都沒有給自己的電動車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