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 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舉辦的第16屆亞洲防務展上, 我國軍工企業首次展出了多種潛艇發射的重型魚雷, 如ET-38、ET-39熱動力重型自導魚雷和ET-40電動重型自導魚雷, 他們的最大航速為42至50節(76至90公里/小時), 最大航程為18到50千米, 同國際軍貿市場的同類魚雷性能相比, 可謂不過不失, 中規中矩。 不過對于很少將潛射重型魚雷用于出口的我國來說, 也算是一個突破。 實際上, 該類型魚雷的最大航程和最大航速是不可能同時擁有的, 例如ET-40電動重型自導魚雷為25節航速時, 射程可達30千米。 如果采用42節最大航速, ET-40的射程就會下降到18千米。
由于水下聲音傳播的速度是空氣中傳播速度的4到5倍, 達1531米/秒, 當我方潛艇在18千米外向敵方核潛艇發射反潛魚雷時, 敵核潛艇通過聲吶最快僅需12秒鐘左右就能發現我方魚雷蹤跡, 而此時魚雷以最大航速50節前進, 也只走了300米, 此時核潛艇以最大航速35節規避或逃離, 僅需很簡單的小學算數計算題就可得出, 核潛艇成功避免魚雷殺傷的概率是很大的。 當然, 這是最簡單的測算, 實際情況要復雜的多。 為了提高反潛魚雷的殺傷概率, 世界各海軍強國都在不遺余力的進行新型魚雷動力裝置的研究,
關于“暴風雪”超高速魚雷, 人們有很多誤解, 例如有資料稱, 該魚雷最大工作深度不超過10米, 只能用于反艦, 因為噪音太大, 無制導控制系統, 只能直航運行, 最大射程不超過10公里。 這些信息主要來自對俄羅斯的“暴風”-E出口型超空泡魚雷。 最近, 國內有關部門在某公開論文上披露了“暴風雪”超高速魚雷的某些信息, 與上述說法大不一樣:該文章稱, “暴風雪”超高速魚雷的第一代產品確實不能自導,
“暴風雪”超高速魚雷的第一代產品已退出俄軍現役, 第二代“暴風雪”超高速魚雷很可能已在俄軍服役, 但其細節還處于高度保密階段。 傳言其速度可達420海里/小時以上(720千米/小時), 射程進一步擴大, 達60海里(100公里)以上, 而且第二代“暴風雪”超高速魚雷是可制導的,
而最新發布的公開論文表示, 我國研制出的第一代超高速魚雷用水反應金屬燃料為鎂基燃料, 與水反應時較容易啟動, 但能量密度較小, 體積能量密度僅為25千焦/立方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