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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当年被迫签订天津条约,但却因此年赚3000万两白银,续命半个世纪

清朝末年, 中國簽訂了許多不平等條約, 賠款割地、被強制打開國門等等, 當時的清政府根本無能為力。 簽訂不平等條約固然是屈辱的, 但對于當時的清朝來說, 有一個不平等條約卻救了清政府, 為其續命半個世紀, 這就是《天津條約》。

1958年, 第二次鴉片戰爭爆發, 英法聯軍攻下了天津, 慈禧帶著一大票人跑了, 只剩下幾位欽差大臣硬著頭皮與列強們談判, 最終簽訂了喪權辱國的《天津條約》。

其實說白了, 第二次鴉片戰爭是英法為了鞏固、擴大第一次鴉片戰爭的成果, 又發動了一次戰爭, 企圖在中國獲得更多的權力。

在《天津條約》里有一條就是打開中國的口岸, 同時大清海關總稅務司這個位置要由外國人來坐。

總稅務司是海關的最高領導, 擁有制定關稅、統管一切海關人員的權力。 當時的大清海關分為兩個部分, 外國商船的稅務由總稅務司為首的洋人負責, 清政府只能獲得國內船只的稅收。 看上去清朝是簽訂了不平等條約, 但實際上這一條給清朝續了命。

《天津條約》簽訂后, 就該考慮誰來出任總稅務司這個問題了, 恰好當時一個名叫赫德的英國人與清政府關系不錯, 他要是當上總稅務司, 總比不認識的人好得多。 于是在清朝官員的要求下, 赫德成了大清海關總稅務司, 這一當就是45年(28-73歲)。

赫德在任期間, 嚴格治理了海關系統內的腐敗現象,

所有人員都是經過考試選入的, 完全沒有走后門的可能, 這給了許多人公平競爭的機會。 隨著中國的貿易越來越繁榮, 赫德的高效廉潔的體系就展露出了作用, 海關的稅收連年上漲, 1902年光清政府的稅收就達3000萬兩白銀, 更別說更繁華的英法稅收了。

說句不好聽的, 以清廷當時的腐敗程度, 如果赫德沒有建立這么高效的海關, 恐怕清朝的王爺們早已插手海關事務, 清政府的稅收能有500萬兩白銀就不錯了。

到了清朝的最后十幾年, 海關稅收已經成為了清朝的支柱產業, 這主要是因為其他方面的稅收連年下降。 康熙年間, 為了拉攏漢人, 搞了一個“圣世滋丁, 永不加賦”, 即從今往后賦稅都是固定的,

多出來的全是農民們自己的。 這樣的措施在盛世確實是很不錯的, 但可惜自嘉慶之后清朝就在不斷走下坡路, 地主家也沒有余錢了, 更別說農民, 清政府能收到的稅賦也越來越少。

直到海關的出現才救了清朝, 因為海關在此前的清朝是沒有的, 所以它的稅賦屬于另一個系統, 不受“永不加賦”的制約, 赫德完全可以自由調控。 后來每當清朝簽訂不平等條約, 賠款大多是從海關稅收里拿的, 賠的越多, 赫德定的稅率也就越高。 甚至連清朝養兵的軍費, 也要依靠海關稅收, 完全可以想象清朝末年海關的作用有多強大了, 因此才能為清朝續命半個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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