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欠了房租, 房東要求騰退房屋, 在大連甘井子區開酒廠的吉林男子陳某和其侄子竟然持刀亂砍房東, 將其砍成重傷。 時隔6年后, 這起重傷害案件在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 陳某及其侄子分別被判有期徒刑。
陳某是吉林人, 在大連甘井子區開了一家酒廠。 2012年12月21日, 因為欠了房租, 陳某的房東趙某張某找上門來, 要求陳某支付房租, 否則就要求陳某騰退房屋。 陳某不認可, 雙方因此發生了爭執, 進而引發了沖突。
在沖突中, 陳某和其侄子合伙, 持刀將張某砍傷捅傷, 陳某和其妻子在沖突中也受了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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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后, 陳某和其侄子分別被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2016年6月6日, 甘井子區法院對此案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 宣判后陳某和其侄子上訴。 大連市中院裁定撤銷原判, 發回重審。 甘井子區法院于2017年8月30日再次作出判決, 認為陳某及其侄子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系共同犯罪。 二被告人持刀作案, 酌情從重處罰。 法院判處陳某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 其侄子有期徒刑四年。 兩人連帶賠償張某7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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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某及其侄子仍然不服, 再次上訴。 他們認為, 自己無罪,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陳某在和張某一方言語不和發生爭執后, 先拿出菜刀砍傷張某, 并非正當防衛。 而被害人一方因債務糾紛糾集多名青年男子于晚上到陳某辦公并居住的酒廠而引發本案, 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存在一定責任, 原審判決量刑時未考慮該情節, 法院予以糾正。
今年7月,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改判陳某和其侄子有期徒刑3年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