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的很多年里, 農村人對建房的意識一直都沒有很好的法律保證, 就連村干部也不知道哪些是不合法的行為。 當然國家在1987年的時候就提出了“一戶多宅”的現象, 同時也對農民建房的面積進行了限制。 但一直以來農民都不清楚, 所以也就造成了現在的各種違章建筑。 除了建設廠房, 基本上自建房是沒有人進行申請的。 這樣一來就會出現多種違章建筑, 比如說面積超標、房屋超高就是如此。
所謂的違章建筑就是違反了土地和建房中的各種條例, 沒有經過相關的申請和報批, 也沒有獲得相關的建房許可證,
1.如果是從事各種工廠建設、發展民宿休閑觀光園、建設農機儲藏倉庫等情況的, 這些都補鞥呢進行確權, 屬于違章建筑。 但只要能夠到村干部那里進行登記, 并且辦理相關手續, 那就可以繼續進行使用, 為農民的發展提供最大限度的保證。
2.如果是因為繼承的原因導致了一戶多宅的情況, 在農村這種情況非常的常見。 但只要拿出相關的材料, 村集體能夠開具證明, 那這種情況下是不會被拆除的, 房屋可以合法的保留下來。
3.房屋出現了買賣交易的行為, 但是在村集體內的正常交易, 并且已經簽訂了轉讓的合同。 但在之后也出現了一戶多宅的情況。 這種情況下只要有相關的交易合同, 那就不會進行拆除。
4.如果出現了一戶多宅的情況, 但多個宅基地相加在一起的總面積并沒有超過有關的規定。 在過去宅基地的審批面積為200平方米, 如果有兩處100平方米的宅基地, 那則是可以合法保留的。
5.農村在建房的時候也會建設車庫、儲物室、菜園等情況,
以上5種情況下都不會進行拆除和罰款, 但其他的情況則會面對著罰款和回收的可能, 大家要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