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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败国日本上缴武器,为什么都遭到拒绝?全部作废品处理

不知道大家是不是都有這樣的困惑, 在戰爭過后, 戰敗的國家所上繳的武器都是怎樣處理的呢?都去了哪里?這些武器是回收利用還是被銷毀丟棄了?在1945年那時候, 戰敗國日本向美國軍方上繳了80萬噸的武器裝備, 據了解這里面包括了4萬多的擲彈筒和火箭炮等。 這些統統都被銷毀了。

事實上, 不光是這些日本軍隊的武器裝備, 德國軍隊上繳的武器, 也都是統統被銷毀的。 至于蘇聯那里收繳的步槍之類, 有一部分被銷毀了, 還有的被順手送給了中東和非洲等國家, 做了個人情。

甚至有更夸張的,

美國軍方甚至把自己軍隊使用的武器裝備也都丟掉了, 扔在了太平洋的一個小島上。 后來, 中國在美國進口購買過一批美軍裝備, 價值高達12.5億元, 但實際上這里面很多基本上都是美國那里從他們扔掉的武器里給我們找過來的, 說的簡單一點, 賣給我們的都是他們不用的。

那么他們為什么要這么做呢, 這樣做其實也還可以理解, 要知道美軍的人數巨幅縮減, 從1400萬掉到了現在的200萬, 那么很多武器肯定就不需要再用了, 只好丟棄作廢, 而且還有其他國家所上繳的。 根據相關統計, 美國軍方連需要處理的報廢飛機都有差不多10萬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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