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是不是都有這樣的困惑, 在戰爭過后, 戰敗的國家所上繳的武器都是怎樣處理的呢?都去了哪里?這些武器是回收利用還是被銷毀丟棄了?在1945年那時候, 戰敗國日本向美國軍方上繳了80萬噸的武器裝備, 據了解這里面包括了4萬多的擲彈筒和火箭炮等。 這些統統都被銷毀了。
事實上, 不光是這些日本軍隊的武器裝備, 德國軍隊上繳的武器, 也都是統統被銷毀的。 至于蘇聯那里收繳的步槍之類, 有一部分被銷毀了, 還有的被順手送給了中東和非洲等國家, 做了個人情。
甚至有更夸張的,
那么他們為什么要這么做呢, 這樣做其實也還可以理解, 要知道美軍的人數巨幅縮減, 從1400萬掉到了現在的200萬, 那么很多武器肯定就不需要再用了, 只好丟棄作廢, 而且還有其他國家所上繳的。 根據相關統計, 美國軍方連需要處理的報廢飛機都有差不多10萬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