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軍作為世界上海軍最為出色的國家, 有多個航空母艦作戰編隊。 作為航空母艦艦長, 航母作戰編隊的精神領袖, 應該具備哪樣硬性條件呢?這一點, 美軍的規定還是相當嚴苛的:要求要有四千到六千小時的飛行時間和五百次航母起降經驗。 那么, 對于航空母艦事業剛剛取得一定成就的我國, 這方面有什么要求呢?
在一檔央視的節目中, 我們的航母指揮員被問及這一問題。 美軍制定這一硬性標準是有其歷史原因的。 在航母出現之前, 美軍就有海軍航空兵這一兵種。 當航母出現之后, 為了這些飛行員積極學習艦艇知識,
而關于我軍航母指揮員的培養, 由于才取得了一點點的成績, 因此也是從水面艦艇軍官中選拔出來, 經過飛行訓練, 達到一定的標準之后, 才可以成為優秀的航母艦長的。
我們的第一艘航母僅僅是在烏克蘭”瓦良格”號航母基礎上進行改裝和武器配備的, 之后將研發出獨立技術的002, 以后還會有配置更高更新技術的003號航母。
為適應先進技術的航母, 我們的指揮員也會具備更高更強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