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斬首的劊子手, 現在有執行槍決的獄警, 說到底他們的職責是一樣的, 只不過執行的方法不同而已, 不管是劊子手還是獄警, 都需要具備強大的心理, 在面對犯人的那一刻時, 絕對不能心軟, 扣動扳機后, 自己的任務就算完成了。
雖然看似簡單, 但他們心中承受的壓力和痛苦卻得不到幾個人的理解, 同時在大多數人看來, 他們也是最殘忍的一類人。
然而鮮為人知的是, 死刑犯被執行槍決時, 使用的子彈必須得自己買, 國家這樣規定究竟是為什么呢?
實際上這些死刑犯既然被叛了死刑, 那么一定都是做了嚴重觸犯法律的行為,
更何況每年被執行死刑的罪犯那么多, 總共加起來也是不少的子彈, 而國家沒必要花費自己的錢, 另外不同類型的子彈, 所帶給罪犯的痛苦感也是不同的, 所以有些家屬為了能讓他們減少痛感, 便會花錢買合適的子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