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 隨著時代的發展, 世界上很多國家都非常重視軍事的發展, 因為軍事實力決定了國家在世界上的地位和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發展是否能夠順利進行。 而我國在軍事方面對軍人的福利待遇政策是日益完善, 我國適齡青年思想也逐漸開放, 軍隊也變成了很多青年實現自己鍛煉自己的理想去處。 當然, 很多人都是抱著吃苦耐勞的態度申請自愿加入部隊, 很多青年也是家長支持, 覺得自己的孩子需要鍛煉, 在部隊能養成一些好的習慣, 對孩子的人生能產生非常積極的影響。
而今天小編給大家講的是2017年9月在我國福建省寧德市發生的一件拒服兵役的事件。
而這4名青年到底要受到什么樣的懲罰呢?今天小編給大家科普一下。
4人拒服兵役屬于違法行為, 根據規定, 大致的懲罰如下:
1、罰款伍萬元人民幣;
2、三年內不得錄(聘)用為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國企職工;
3、三年內限制其出境, 并在戶籍信息系統的“兵役狀況”一欄注明“拒服兵役”;
4、三年內教育部門不得為其辦理升學手續。
(小編隱約記得還有銀行方面有關信用的一些比如貸款和信用卡等等也是不能使用的。 )
而這四條中, 懲罰算是最嚴重的, 就是第三條:拒服兵役人員失信, 戶籍欄備注“拒服兵役”。
只有這一條是永久印在身份證明證件本上的, 等于是這四名青年一輩子都抹不去的“不光彩行為”。
也許當時去意已決誰說都不好使, 但是小編敢打賭, 日后總有一天, 這四名青年是絕對會后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