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有很多的租賃公司, 租車已經成了一件平常事, 只要簽了合同交上押金, 或者其他抵押物你就可以租車了, 很簡單的一件事到了胡先生這里, 卻成了一大麻煩。
河南的胡先生稱, 自己在2年前也就是2016年在一新能源汽車租賃公司租了一輛小車, 當時雙方是簽了合同的, 并且給對方交了3萬的押金, 對方的很多新能源汽車并不是自己公司的, 而是另一公司的, 所以說自己簽的合同和汽車行駛證上的公司對不起來的。
前段時間, 胡先生去原來租賃的公司退車, 但是當到達公司時發現人家早已搬走,
據調查, 這兩家公司都是屬于異常經營的, 現在面臨的情況是, 胡先生的車子開不了, 自己的押金還飛了。 車子因為到期年檢了, 但是自己根不檢不了, 車子是沒發開了。
很多網友稱:這是白撿了一輛車啊, 3萬塊一點也不吃虧, 但是你要看買的是什么樣的車子了。 如今胡先生比較關心的是公司人員還能不能找到, 自己的錢還能不能追回了?車子開不了, 真有種賠了夫人又折兵的感覺。
還有網友替車主擔心:“先不說他值不值三萬, 關鍵是車主不是他, 檢不了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