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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低下!印媒关注中国发展强大海军 疾呼改变本土军工颓势

《印度快報》網站6月5日發表了阿倫·普拉卡什的題為《在海上被拋離》的文章。

中國2015年發表的《中國的軍事戰略》白皮書明確指出, 中國有必要“建設與國家安全……相適應的現代海上軍事力量體系, 維護國家主權和海洋權益……建設海洋強國”。 5月12日, 中國海軍第一艘國產航空母艦001A首次出海, 成為彰顯中國堅定發展綜合海洋能力的又一個標志性事件。 這艘新航母將成為改造自蘇聯航母“瓦良格”號的遼寧艦的新姊妹艦, 而更加龐大的后續“超級航母”(002型航母)據稱已經開始建造。 假如中國海軍三大艦隊都將擁有航母,

那么中國需要建造五到六艘這樣的航空母艦。

《中國的軍事戰略》白皮書提出要把海上軍事重點從“近海防御”轉向“遠海護衛”, 這就明確說明中國海軍有意跨越觀念上的“第一島鏈”障礙, 駛入印度洋和太平洋藍海, 投射軍事力量, 實施海洋控制。 中國海軍已在吉布提啟用首個印度洋基地, 又投資建設瓜達爾港、漢班托塔港等戰略位置重要的港口, 做好了在印度家門口發起遠征行動的準備。


圖為印度海軍艦艇

中國新戰略的兩點內容值得引起印度國防規劃者的密切關注。 為了不讓美國海軍航母靠近, 中國科學家發展了獨特的反艦彈道導彈能力, 這是中國“反介入/區域拒止”(A2D)原則的基石。 如今, 對“反介入/區域拒止”策略的堅定信念與耗費巨資的航母建造計劃進行了融合,

標志著中國海軍內部的指導原則發生了重大轉變。 另一個值得關注的內容是中國對技術自主的執念。 他們費盡周折, 一定要確保國產航母能夠裝備自主研發的戰斗機。 獲得俄羅斯蘇-33艦載機的原型機后, 中國通過逆向技術, 制造出殲-15“飛鯊”艦載戰斗機——不顧俄羅斯人抗議中國侵犯知識產權的呼聲。

如果印度準備趕在遭到脅迫之前采取行動, 就必須著手做出強有力的海上回應。 令人遺憾的是, 不斷萎縮的國防預算和運轉不良的采購系統一直在侵蝕我們軍隊的戰斗能力。 2014年, 印度總理納倫德拉·莫迪提出振奮人心的“印度制造”建議, 似乎震醒了昏昏欲睡的印度軍事工業。

然而四年過去了, 漠不關心的政治官僚體制把“印度制造”變成了毫無成果的口號。 在這種黯淡的背景下, 考察印度海軍的自主化努力將具有啟發意義。

由于認識到沒有任何國家曾經靠進口軍火成長為海洋強國, 具有遠見卓識的海軍領導層早在上世紀60年代就種下了自力更生的種子, 說服政府開始自主建造軍艦。 面對眾多質疑, 印度馬扎岡船塢公司接下了許可生產英制利安德級護衛艦的任務, 于1972年交付第一艘產品。 在海軍艦艇設計部門的支持下, 我們的造船廠隨后陸續建成近150艘軍艦——從巡邏艇到航空母艦, 從水道測量船到核潛艇。 這些自主設計建造的戰艦需要我們的科學家繼續開發相應的武器、傳感器和推進系統。

嘗到造軍艦的甜頭以后, 印度海軍又把注意力投向航空領域。 上世紀90年代初, 印度海軍發現印度國防研究與發展組織的“輕型作戰飛機”(LCA)項目停滯不前, 于是決定考察其航母機型的可行性。 海軍啟動LCA艦載型項目, 等于是在認同本土飛機設計師和工程師的聰明才智, 旨在激活死氣沉沉的國防技術基礎。 進一步考察LCA原型機, 海軍發現將一款岸基飛機改造成艦載機需要解決重大難題, 但他們還是肯定了對項目的信心, 啟動了開發計劃, 向印度國防研究與發展組織的研發項目輸送40多億盧比以及工程師和試飛員。

早在項目啟動之初, 印度海軍就很現實地認識到, 艦載機項目不一定會成功,

或者可能無法趕上印度第一艘國產航母“維克蘭特”號(IAC-1)的時間表。 海軍因此有意識地決定一邊繼續資助和推進LCA海軍型項目, 一邊出于穩妥的考慮, 為新航母確定一款備選飛機。 隨著LCA海軍型項目一拖再拖, 備選機型被確定為“超日王”號航母正在使用的米格-29K。

2016年, 印度空軍正式吸納LCA戰機, 又下了123架訂單。 海軍方面, LCA海軍型原型機于2010年7月亮相, 2012年4月首次試飛。 雖然LCA海軍型飛機在岸上進行了幾次航母模擬試飛, 但距離執行艦載任務還有很長的距離。 LCA的空軍版本與海軍版本雙雙使用美制發動機, 但都因為發動機推力不足, 存在重大性能缺陷。 基于這個原因, 印度空軍與海軍都宣稱有意尋求海外戰斗機。

這就讓我們想起另一個關系密切的話題:國產“高韋里”渦輪噴氣發動機。 歷經20多年開發,“高韋里”演變成印度國防研究與發展組織負責的又一個失敗的項目。設計缺陷是項目失敗的原因之一,但項目管理不夠明晰同樣是重要因素。被早早放棄的HF-24“風神”戰斗機告訴我們,在印度有能力設計制造自己的航空發動機之前,任何自主飛機的性能都將受到進口技術的制約。然而,設計渦輪噴氣發動機的能力牽扯到高深的技術,“高韋里”團隊的項目經理應當及時尋求外國的經驗,而不是任憑項目停擺。

有一個事實我們如何強調都不過分:LCA戰機與“高韋里”發動機為印度建設強大、活躍的航空工業提供了關鍵核心。這兩種系統的設計、開發和飛行試驗項目都產生了極其寶貴的數據,值得被好好利用。邁向成功的過程中,這些項目有望孵化出一系列戰斗機、無人機乃至巡航導彈。“高韋里”的海上版本同樣有望為我們的軍艦提供航行動力。

由于缺乏政治遠見和指導,缺乏項目管理經驗,印度國防研究與發展組織的大部分項目都遭遇失敗。海軍的造船項目(包括核潛艇項目)已經清楚告訴我們,用戶參與和項目管理(由經過挑選的軍方人員負責實施)是取得杰出成就的關鍵。

50年的慘痛教訓應當促使印度總理辦公廳推動國防工業項目轉變發展模式。用戶服務應當占據此類項目的駕駛席,有經驗的軍方人員應當占據管理位置。如果進行25年的戰略布局和專業管理,LCA項目和“高韋里”項目很可能成為莫迪“印度制造”夢想的踐行者。(編譯/劉子彥)

歷經20多年開發,“高韋里”演變成印度國防研究與發展組織負責的又一個失敗的項目。設計缺陷是項目失敗的原因之一,但項目管理不夠明晰同樣是重要因素。被早早放棄的HF-24“風神”戰斗機告訴我們,在印度有能力設計制造自己的航空發動機之前,任何自主飛機的性能都將受到進口技術的制約。然而,設計渦輪噴氣發動機的能力牽扯到高深的技術,“高韋里”團隊的項目經理應當及時尋求外國的經驗,而不是任憑項目停擺。

有一個事實我們如何強調都不過分:LCA戰機與“高韋里”發動機為印度建設強大、活躍的航空工業提供了關鍵核心。這兩種系統的設計、開發和飛行試驗項目都產生了極其寶貴的數據,值得被好好利用。邁向成功的過程中,這些項目有望孵化出一系列戰斗機、無人機乃至巡航導彈。“高韋里”的海上版本同樣有望為我們的軍艦提供航行動力。

由于缺乏政治遠見和指導,缺乏項目管理經驗,印度國防研究與發展組織的大部分項目都遭遇失敗。海軍的造船項目(包括核潛艇項目)已經清楚告訴我們,用戶參與和項目管理(由經過挑選的軍方人員負責實施)是取得杰出成就的關鍵。

50年的慘痛教訓應當促使印度總理辦公廳推動國防工業項目轉變發展模式。用戶服務應當占據此類項目的駕駛席,有經驗的軍方人員應當占據管理位置。如果進行25年的戰略布局和專業管理,LCA項目和“高韋里”項目很可能成為莫迪“印度制造”夢想的踐行者。(編譯/劉子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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