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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战败后,为何很多甲级战犯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

二戰時期, 日本在亞洲掀起了一場腥風血雨, 日本四處侵略, 在我國更是犯下滔天血債, 給亞洲各國造成了永遠無法抹去的悲痛, 在二戰后期, 日本悍然向美軍發動襲擊, 造成美軍在亞洲最重要的基地珍珠港損失慘重, 美國借此加入同盟國, 向法西斯發動戰爭。

在戰爭后期, 美國向日本廣島、長崎投射兩顆原子彈, 造成這兩島數十萬人死亡, 日本政府也被美軍這種手段給嚇到, 日本天皇隨之宣布無條件投降, 在戰爭勝利以后, 日本很多戰犯都被送上了遠東軍事法庭處以絞刑, 可是卻還有很多重要的甲級戰犯卻逃脫了法律的懲罰,

這是為何了?

其實大家都知道, 在二戰勝利以后, 美國成為了最后的贏家, 擁有了日本全部的自主權利, 雖說還是日本政府做主, 可以暗地里必須經過美國同意, 美國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 就在法庭上包庇這些甲級戰犯, 比如當時的日本裕仁天皇、前關東軍參謀長石原莞爾,前華北方面軍司令根本博,時任日本首先的岸信介等人。

這些在二戰期間犯下如此血債的戰犯, 經過美國的庇護, 竟然堂而皇之的逃過了法律的制裁, 想想真是可悲, 當時亞洲那么多人因為日軍而慘死, 而這些罪魁禍首卻逍遙法外。

小編覺得這些日本的甲級戰犯就應該直接處死, 連審理都是多余的, 大家覺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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